目前我國宏觀稅負明顯偏低。宏觀稅負過低,使得各級政府難以履行其基本職能,承擔不了經濟轉軌的巨額社會成本,從而妨礙經濟效率的提高,不利于社會穩定和經濟持續發展。因此,在今后一段時間內,優化稅收結構,適當提高宏觀稅負,進一步增強政府宏觀調控能力,是我國新一輪稅制改革的總體目標。
清理和整頓非稅收入,進一步確立稅收在政府參與國民收入分配中的主體地位。當前,我國企業和居民不僅要承擔法定的稅收負擔,而且還要承擔大量的非稅負擔。這些非稅收入既包括經過政府有關部門批準設立的、納入預算管理或者納入預算外管理的各種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也包括一些地方、部門越權自行設立的各種收費、集資和攤派。無論這些非稅收入是否合理、是否規范,對于企業來說都是一種“變相”的稅收,都是企業和居民的負擔,在一定程度上削減了企業利潤,侵蝕了所得稅稅基,影響稅收收入的增長。因此,當前,必須全面清理和整頓非稅收入,規范政府非稅收入行為,正本清源,為提高宏觀稅負創造有利的條件。
清理和規范稅收優惠政策,實現稅制的公平和稅基的擴大。與發達國家和大多數發展中國家相比,我國主體稅種名義稅率都不算低,但其宏觀稅負卻明顯偏低,這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稅收減免侵蝕稅基所致。事實上,過多過濫的稅收減免,不僅削弱了稅收籌集收入功能,造成大量稅收收入的流失,而且破壞了稅制的公平性,導致納稅人之間、行業之間和地區之間稅負嚴重失衡。因此,提高宏觀稅負,必須首先清理和整頓現行各項稅收優惠政策,盡快取消一些臨時性的、困難性的稅收減免,建立起規范的稅收減免機制。
改革和完善增值稅制,重構流轉稅制,在適當降低流轉稅宏觀稅負的前提下,穩定提高增值稅宏觀稅負。現階段,我國經濟已融入世界經濟全球化進程,經濟的國際化程度有了明顯的提高。在這種情況下,建立起既能促進經濟全球化、有利于維護全球自由貿易秩序,又能確保我國經濟主權、分享經濟全球化成果的稅收制度迫在眉睫。而選擇以消費為稅基的稅收制度,則是世界各國改革稅收制度以適應經濟全球化的共同趨勢。因此,我國必須全面改革現行流轉稅制,擴大增值稅的征稅范圍,縮小營業稅的征收范圍,改革和完善消費稅,逐步降低關稅稅率。主要包括:全面推行消費型增值稅;逐步將增值稅征收范圍擴大到整個工業生產、流通及大部分服務領域,形成完整的增值稅課征體系;盡快調整民政福利、資源綜合利用、廢舊物資經營、農副產品加工等領域增值稅減免政策及其管理辦法,切實堵塞稅收收入流失漏洞;進一步完善消費稅制,增強消費稅的調節功能。
統一和規范所得稅制,逐步提高所得稅收入占稅收收入比重和所得稅宏觀稅負。首先,按照“拓寬稅基、降低稅率、減少優惠、穩定稅負”的原則,改革現行企業所得稅制,合并內外資兩套企業所得稅制,建立起規范的、統一的法人所得稅制度。其次,改革和完善個人所得稅制度,加強個人所得稅征管,提高個人所得稅在稅收總量中的比重。
進一步調整地方稅收結構,逐步建立起稅種配置合理、功能健全的相對獨立完整的地方稅收體系。首先,改革房地產稅制,逐步建立以財產稅為主體稅的地方稅體系。合并目前在房地產的取得、保有、轉讓等各環節分別征收的房產稅、城市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以及在房地產開發建設環節征收的有關基金和收費項目,轉變為在房產保有階段統一征收物業稅;其次,調整和優化其他地方稅稅種,合理開征新稅種,擴大地方稅收體系。比如擴大資源稅的征稅范圍,適當提高現行稅額標準;科學確立城市維護建設稅的計稅依據,改變其附加稅種地位;修訂印花稅,并積極創造條件,研究出臺證券、期貨交易稅,取代現行對證券交易臨時征收的印花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