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避稅四成人賣房變贈與
本周起,主城部分區贈與契稅從1.5%提高到3%
二手房交易“明贈暗出售”逃避營業稅的通道將被堵死。昨日,記者從主城部分房交所獲悉,從本周起,渝中區、江北區、北部新區等部分城區,將房屋贈與契稅征收標準從1.5%提高至3%,以規避二手房交易搞假贈真買賣的行為。
昨日,來自主城各大二手房中介的資料表明,自去年6月1日起,轉讓兩年類的商品住房要繳5.5%營業稅新政出臺后,我市二手房買賣雙方紛紛通過贈與等形式逃避營業稅。
鋼運置業董事長代育松稱,一年來,鋼運置業二手房贈與交易量超過四成的份額,中原地產、琴琴中介等,其二手房交易搞“明贈暗出售”的比例也近40%.
為何要將交易變通為贈與?有關人士解釋,根據《契稅暫行條例》規定,1997年10月1日后發生的土地、房屋權屬轉移行為,適用稅率為3%,我市的執行標準是,1999年8月10日后個人購買自用普通住宅,其贈與契稅暫減半計征收(1.5%)。
不過,本周起“明贈暗出售”的如意算盤要失算了。“上周接了一單30多萬元的二手房交易,買賣雙方講好通過贈與的形式,以逃避5.5%的營業稅。但到本周,到房交所辦理過戶手續時,收費清單上突然多出了一筆近5000元的交易成本,原來房屋贈與的契稅征收標準提高到了3%,弄得現在交易雙方都不愿承擔這筆多出的稅。”中原地產營業總監何偉堅昨日介紹。
記者昨日獲悉,從上周起,渝中區就開始執行新標準了,北部新區高新園也將從本周起執行新標準。鋼運置業、琴琴中介等負責人介紹,本周內有幾單二手房贈與買賣均繳納了3%的契稅。不過,南岸區、沙坪壩區、九龍坡區等有關部門表示,目前尚未接到執行新標準的通知。
贈與契稅標準提高后,表面上看,與繳納5.5%營業稅相比,還有2.5%的優勢,但實際上能夠節約的成本沒有這么多。琴琴中介高新區劉經理介紹,“贈與”雙方須承擔20元/平方米的公證費,同時,買方還辦不了按揭,只能一次性付款;同時,由于其程序復雜,手續較慢,主城各大中介昨日紛紛表示,今后不再受理二手房客戶的贈與業務了。
避稅花樣多但風險大
6月1日開始,二手房5年內轉讓要全額繳納5.5%的營業稅,很多沒趕上末班車的賣家紛紛找各種新的避稅辦法。但有關專家提醒市民,各種避稅花樣都存在較大風險。
避稅花招1 以租代售
這是目前最常用的方式,先出租,等到5年后再出售。也有一種類似于“期貨”形式的以租代售形式,就是雙方先簽好買賣合同,但是合同真正執行是在房產證滿5年后,之前讓買家以租房的形式居住。
風險:資金回收速度較慢,一旦一方毀約,另一方損失很大。
避稅花招2 少報交易價
不少市民認為,可通過虛報交易價逃稅。比如市民陳小姐想20萬賣房子,但實際簽合同時,只簽10萬,少交一半稅,也就是5500元,買家私下仍給足陳小姐20萬。
風險:避稅額并不大,且稅務部門一旦發現交易存在虛假情況,不但要補繳稅款,還要處罰0.5~5倍的罰款。另外,買家在賣房時,若新買家不愿意簽虛假合同,賣家就要承擔高額營業稅。
避稅花招3 典當
何先生是專業炒房家,從去年6月1日開征全額營業稅起,他就絞盡腦汁想怎么避稅,后發現可通過典當避高額營業稅。
比如,30萬元賣一套不到5年的房,新政下要繳16500元的營業稅。如果買家與其簽一份“典當合同”,表明何因急需用錢,將房屋典當給買家,價格為30萬元,并同時約定如在回贖期內何不將房屋贖回,房屋所有權將歸買家所有。何只要與買方將房產證、典當合同及雙方身份證等材料備齊,共同到房交所進行登記。回贖期過后,只要何不履行典當合同的約定償還買家的費用,買家自然取得房屋所有權,雙方到房交所辦理過戶手續即可。這樣,何就可省下營業稅,只要繳納過戶的契稅和印花稅即可。
風險:在約定期限內,如果賣家不想賣房了,他只要在約定期限內把錢還給買家即可,那么買家最后“竹籃打水一場空”。而且未發生買賣關系,不能按揭只能一次性付款,買家壓力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