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從廣州地稅獲悉,從今年開始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稅收減免實行一次性辦理,不再逐年審批。另外個人獨資企業變更為個體工商戶不享受個人所得稅再就業優惠政策。
根據稅收優惠規定,在2002年9月30日后從無到有,新辦的個體經營戶,至2005年12月31日前取得勞動部門核發的再就業優惠證的(除建筑業、娛樂業以及廣告業、桑拿、按摩、網吧、氧吧外),可以自領取新的稅務登記證之日起,3年內免征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個人獨資企業變更為個體經營戶,不符合上述條件,不享受個人所得稅再就業優惠政策。
據了解,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稅收優惠政策的減免審批從逐年審批改為一次性審批,在2006年(辦理時間)的稅務年審中一次性辦理余下年度稅收減免的審批。下崗失業人員從事個體經營的,領取稅務登記證后,可持減免稅申請、《再就業優惠證》、主管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向其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請減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