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合并議案已于9月下旬獲中國國務院原則通過,有望在10月底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一審。如果順利,《企業所得稅法》有望在明年“兩會”前完成三審,并提交全國人大會議審議并表決通過。財政機構有關官員透露,兩稅合并立法的目標是在2008年實施。
香港《文匯報》10日報道,統一內外資企業所得稅的稅前扣除標準和所得稅稅率,是兩稅合并的要義。但在趨于一致的大思路大原則下,稅率的爭論并未停止。目前,稅率仍是草案中最為嚴格保密的細節部分。
據了解,關于合并后的稅率,有兩種意見,一種是24-27%,另一種是22-24%.目前,多數意見傾向于將稅率確定在24-27%之間。
現行法律規定,外資企業稅率為15%左右,內資企業為25%左右。
據稱,草案中,兩稅合并后的稅收優惠主要有兩大原則:一是產業導向為主,這些產業是節能、節水、資源綜合利用、高新技術產業等;兼顧區域性的稅收優惠,給予中西部、少數民族、東北老工業基地等地優惠,而非經濟特區、經濟技術開發區。二是以虧損結轉、投資抵免、加速折舊、專項扣除、稅前列支等間接優惠為主,減免稅或降低稅率等直接優惠為輔。
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計劃,《企業所得稅法》已列入本年度立法計劃,要求8月提交常委會審議,但審議日程至今仍未確定。
專家指出,兩稅合并一直受相關利益方的反對,令改革進展艱難。如合并后的稅率,財政部擔心財政減收,認為不能定得太低,應在24-30%之間;商務部則擔心對外資沖擊過大,希望定在15%左右。而擁有絕大多數外企的東部沿海,是現有政策的既得利益者,因此也反對兩稅合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