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媒體引述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的一位學者的話說,于2001年開始開辦出口退稅賬戶托管貸款業務的上海、浙江等地的有些商業銀行,最早將會于今年8月出現壞賬。
而浙江省國稅局的一名官員6月25日對記者明確表示,浙江省2001年的所有出口退稅款已經全部到位,2002年的高新企業的出口退稅款也已經到位。浙江省2001年的出口退稅賬戶托管貸款不可能出現壞賬。記者沒有聯系到上海國家稅務局。
記者同日就某媒體的“(如果得不到及時處理,)今年下半年,各商業銀行發放的出口退稅賬戶托管貸款,將不可避免地出現不良資產。”的說法請教財政部科研所所長賈康的看法時,他反問:“這種說法有調查嗎?”
但該媒體稱,根據在上海、浙江等地的調研情況,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的這位學者估計,到今年8月份有些銀行就會暴露出這些問題。本報記者在發稿前沒能聯系到這位學者。
這位學者分析,由于這項貸款大規模開展是在2001年年初,貸款期限一般為一年,但按照《貸款通則》的規定,貸款到期后還可展期,但展期的期限不能超過首期,這樣算來,兩年期限即將到來。今年下半年,銀行的出口退稅賬戶托管貸款將不可避免會出現壞賬。
北京國稅局的一名官員對記者說,這項貸款以國家退稅款作保證,“政府信用”沒什么風險。
北京國稅局的這位官員對記者表示,這項業務對銀行來說是新生事物,北京市很支持商業銀行開展這項業務。北京市出口退稅的時間目前最長是1年半。從出口退稅的政策層面上講,根本不會形成銀行的壞賬。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的這位學者還認為,若企業發生騙稅或者偷、逃、漏稅的情況,出口退稅款首先要被政府沒收,還款就失去了保證。這因此也會造成銀行的風險。
對此,浙江省國稅局的官員說,銀行給企業的貸款不是按出口退稅款的全額貸給企業,而是按一定比例貸款給企業。如果企業發生出口騙稅,通常都是某項出口業務發生騙稅,而不會是每一筆出口業務都發生騙稅。這種情況下,銀行可以從下一筆出口業務里扣掉企業的欠款。因為企業的出口退稅專用賬戶開在銀行里。
北京國稅局的官員說,在開展“出口退稅賬戶托管貸款”業務前,銀行的信貸員要首先學習外貿知識、稅務知識,看清楚這項業務的風險點在哪里。這項貸款是商業行為,自然會有風險,但控制風險的關鍵在于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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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稅賬戶托管貸款,是指商業銀行為解決出口企業出口退稅款未能及時到賬而出現短期資金困難,在對企業出口退稅賬戶進行托管的前提下,向出口企業提供的以出口退稅應收款作為還款保證的短期流動資金貸款。
出口退稅賬戶托管貸款壞賬?國稅官員否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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