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深滬大盤逐步企穩,市場預期部分《國務院關于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的若干意見》中提出的政策措施將會落實。種種跡象顯示,解決股權分置這一根本問題的政策近期出臺的可能性較小,而類似稅收變動、完善證券公司質押貸款等政策則可能會先期出臺。
昨日,財政部政策法規處有關人士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證實,正研究制定鼓勵社會公眾投資的稅收政策。同時,有關部門正研究完善證券、期貨公司的流轉稅和所得稅征收管理辦法,對具備條件的證券、期貨公司實行所得稅集中征管。但至截稿前,記者尚無法證實有關完善證券公司質押貸款的政策制定情況。
此前,國家稅務總局研究院院長劉佐指出,在投資征稅方面,政策將傾向于對股息免征所得稅或者由現在的20%稅率征收減為按10%征收,從而鼓勵投資。
這將是完善資本市場稅收政策的重大舉措。統計數據顯示,若股息減免所得稅政策得以實施,將為投資者提供分享經濟增長成果、增加財富的機會。以2003年度的分紅數據計算,655家上市公司推出分紅派現及送轉贈股本預案,其中分紅派現總額達到554.3億元,平均每股分紅派現0.1285元;若股息減免所得稅得以實施,投資者整體將至多增加100.8億元的資本回報。
實際上,根據稅法及實施細則規定,對持有B股或海外股的外國企業,從發行該B股或海外股的中國境內企業所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暫免征收企業所得稅。同樣,在香港,現金紅利及股票紅利全部免稅,很多國家也都是采取低稅負政策。如有些國家對股票紅利實行遞延稅收政策,收到的紅股要到賣出后才收稅。在現金紅利方面,不少國家也給予低稅制,如新加坡現金紅利所得稅只按5%征收。
專家分析認為,股息、紅利等資本收益減免個人所得稅,至少具有兩方面的積極意義:一是徹底消除重復征稅問題。免稅可以消除對股息、紅利的重復征稅,可以刺激社會公眾的投資需求,促進巨額儲蓄向投資的轉化,有利于證券市場的長遠發展。就新興證券市場而言,這也是國際通行做法。
二是促進稅收公平。對股息、紅利等資本收益免征個人所得稅后,國家股與其他股權的稅收待遇相同,從而消除目前的課稅不公現象,符合“同股同權、同股同利”的原則。
信息表明:股市稅收的優惠政策呼之欲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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