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從廣州市國稅局獲悉,從3月1日起,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防偽稅控系統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直接抵扣進項稅額,不再需要先付款后抵扣。
據記者了解,按原有進項稅額抵扣時限的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要抵扣其專用發票所列明的進項稅額時,商業企業必須先付貨款后抵扣,工業企業必須先將貨物驗收入庫后抵扣,應稅勞務則要先支付勞務費用后抵扣。
廣州市國稅局有關負責人在接受《粵港信息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防偽稅控系統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直接抵扣進項稅額這一規定的實施,不但可以緩解企業資金周轉壓力,更提高經營效益。”該負責人還透露,“稅務系統將加速拓展防偽稅控系統,手寫版增值稅專用發票不久也將不受抵扣時限限制。”
- 發表評論
- 我要糾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