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總局敬告:企業目前要做的事情就是“盡快收集出口退稅所需的相關單證和信息”,并在3月31日前辦理好退稅手續擔心能不能真拿到地方財政應該給的退稅款。”國家出口退稅新政策實施后的第五天(1月6日),山東一家醫藥公司的財務處科長何先生向《財經時報》表示了這樣的擔心。
與何先生有類似擔憂的企業不在少數,商務部、財政部、國稅總局的官員們,則從各自業務角度向企業鄭重承諾:國務院去年10月宣布的出口退稅調整政策將會認真貫徹,“老賬要還,新賬不欠”的方針已經從資金和制度方面得到保障,具體實施細則正在緊張制訂中。
財政部稅政司朱振民司長近日在商務部貿研院舉辦的“最新出口退稅政策調整座談會”上透露:2003年中央財政中用于出口退稅的款項是1279億元,根據中國出口迅猛發展的形勢,中央財政根據國務院指示,又兩次追加了出口退稅額度,一次500億元,一次250億元,最終使2003年出口退稅款項總額度達到2029億元。
中央財政再次承諾
朱振民介紹,中央將采取三項措施確保盡快歸所欠企業的“老賬”:通過中央財政在2004年年初還一部分;爭取采取“特殊措施”在2004年年底前還清;無論企業是否進行了出口退稅擔保貸款,中央都將給予全額貼息。
國稅總局進出口稅收管理司的助理巡視員王振華則透露:國稅總局已經在2003年12月底向地方國稅局下放了總值1300億元的出口退稅款。其中,800億元用于退還2003年年底以前拖欠的出口退稅,剩余500億元用于2004年的出口退稅專用;貼息的起始日期為2004年1月1日。預計中央財政用于貼息的款項將達到100億元。
按照國家安排,拖欠中西部地區的2003年年底前企業的出口退稅款和東部地區2002年年底前的出口退稅款,將在2004年4月15日之前還清;至于其余拖欠款項,據商務部規財司副司長李榮燦表示,按目前進口增速,中國的進口稅收將足以償還。
李榮燦介紹,2003年中國進口稅收凈增896億元,盡管2004年繼續下調了進口關稅水平,但進口規模不斷擴大,進口稅收增幅將與2003年持平甚至有所增長。加之下調了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稅率,企業完全不必擔心拿不到退稅款。據介紹,目前此次下調出口稅率的平均幅度是2.94%。
同時,國家還簡化了手續。王振華介紹,企業辦理出口退稅時,將不必辦理地方外貿主管機關有關出口稽核證明。國家外管局并要求各地方外管局加快企業收匯核銷工作,確保企業在2003年12月31日前出口的貨物(以報關單上出口日期為準)順利拿到出口退稅款。對于企業的遠期收匯行為,只要向外管局備案,都可以順利進行收匯核銷。
王振華指出,企業目前要做的事情就是“盡快收集出口退稅所需的相關單證和信息”,并在3月31日前辦理好相關退稅手續。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如果企業在2003年年底出口的貨物沒有在今年3月31日前辦好手續,出口貨物將不再享有出口退稅待遇。因此,這將是企業的一個“死線”。
企業、銀行仍有顧慮
據《財經時報》調查,當前企業特別是一些貧困地區企業最關心的,是能否拿到地方政府承擔25%的出口退稅款。
按照出口退稅調整政策,2004年1月1日起,出口退稅款項超出基數的部分,中央和地方財政按7525的比例承擔。國家稅務局并規定,如果地方財政不如數支付25%,中央財政也將不會負擔75%的職責。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對外經濟研究部的隆國強研究員認為,從技術上分析,企業不必有這種擔心。因為中央和地方之間的資金流轉是通過“調庫”完成的,國稅局將扣除地方財政所承擔的25%后,再將其余稅款從“國庫”轉移到“地庫”中。
國稅總局人士則表示:一旦企業發現地方拖欠出口退稅,希望“立即向上反映”,以便于及時采取對策。因此,并不排除出口退稅政策將進一步更改的可能。但該人士也強調,出口退稅政策及相關實施細則將保持相對的穩定性。
與企業擔心出現“新賬”相比,從事出口退稅擔保貸款的銀行,更擔心處理“舊賬”出現問題。
林愛華女士是中國銀行風險管理部副總經理。中國銀行占據中國出口退稅賬戶托管貸款市場份額的50%。她介紹,截至2003年2月,中行累計發放出口退稅貸款458.02億元,累計回收241.7億元。與其他貸款相比,出口退稅貸款不良貸款比例較低。
林愛華認為,政策的改變對于這項貸款業務的負面影響也不容忽視。據測算,出口退稅下調3個百分點,相當于企業的出口成本上升了4個百分點。因此,在企業不能通過提高售價和壓低收購價的方式抵消出口退稅下調的影響時,經營能力的下降,無疑會影響企業的還款能力。此外,新的出口退稅政策將可能誘發“地方保護主義”,即地方國稅局拒絕給外地產品退稅。因為出口產品繳納的增值稅,一般不是在出口地繳納的。
林女士與外貿企業同樣擔心地方財政負擔的退稅能否及時到位。因此,新退稅政策下的各項實施細則應盡快出臺,這直接關系到銀行準確計算企業的資金需求,并制定合理的還款計劃。
林女士還提出兩點希望:一是中央允許銀行向企業發放中長期流動資金貸款,以解決2003年年底前發放的出口退稅貸款問題;第二,希望司法部門給予提供出口退稅貸款的銀行質押人的地位,因為許多與外貿企業有借貸關系的企業經常將出口退稅款作為經濟糾紛中強制執行的對象,使得銀行不能收回貸款。
出口退稅新年新政 企業銀行擔心地方政府掣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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