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多月前,國家公布了新的出口退稅機制,當時中央鄭重承諾:對于出口退稅,“新賬不欠,老賬要還”。目前,兌現欠賬的資金下撥了,我市分配到的指標達61.19億元。
據了解,我市國稅系統2003年全年征收的稅款為85.3億元,國家當年就下撥了出口退稅指標53.19億元。根據測算:國家這次下撥的61.19億元退稅指標對于我市歸還歷年積欠,總量上已有保證。
但國家稅務總局同時也規定,凡是2003年的出口貨物最遲必須于2004年3月31日前收齊單證及電子信息進行申報。如果超過期限,退稅指標將被國家稅務總局收回。因此,市國稅局急事急辦,務求在第一季度,最遲不超過4月10日,全部兌現出口企業2003年12月31日前出口的手續完備的出口退稅款。
為確保按時完成出口退稅工作,市國稅局已出臺了多項舉措,包括集中攻關,對目前已審核審批完畢的出口退稅業務,立即安排退庫,以最快的速度退付至企業手中;同時加快已申報出口退稅手續的審核審批與退庫,協調各方,積極協助出口企業解決疑難問題,掃清障礙,做到該退的全部退到位。
從市國稅局掌握的數據看,我市出口退稅申報的形勢不容樂觀。過去對出口退稅申報規定的時限是截至于下一年度的上半年,這次清欠的截止時間是第一季度,比往年提前了3個月。因此市國稅局希望相關企業緊急動員起來,抓緊備齊單證、資料,辦好手續,以便及時足額地享受到國家的優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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