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介紹,市國稅稽查局前不久在對某通訊技術公司取得深圳某實業發展公司被認定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一案進行協查中,認定為非善意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對其進行處罰。對這樣的定性,該企業負責人很不理解,為此,檢查人員多次趕到該企業進行耐心解釋,一一指出違反了哪些規定,并就如何合法及有效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進行了熱心講解。最后該企業負責人心服口服地接受了處罰。
據了解,以往不少企業往往因調賬報告內容填寫不符、賬務處理不當等原因,要往返于稅務機關好幾次,有的企業因補稅罰款等原因,情緒已變得激動,再加上為一張小小調賬報告而往返好幾次,更容易造成情緒對立,思想誤解。針對這些情況,市國稅稽查局在發送稅務處理決定書和處罰決定書的同時,將一張調賬建議書奉送給納稅人,使納稅人避免在接受稅務機關處理后因調賬不及時而造成“二次偷稅”,得到了納稅人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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