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決定,從今年12月1日起,在浙江紹興,安徽蕪湖,山東威海、煙臺和江西南昌五個城市進行稅收執法管理信息系統第一批試點。11月15日~20日,國家稅務總局在河南省鄭州市召開稅收執法管理信息系統試點工作培訓會議,部署稅收執法管理信息系統試點工作,對試點城市業務和技術人員進行培訓。國家稅務總局副局長王力到會并作了講話。
稅收執法管理信息系統包括執法責任制考核和執法監察管理兩大子系統。據了解,這套系統是根據執法考核軟件和執法監察軟件在河南、遼寧、浙江、沈陽、西安、青島等地試運行取得成效的基礎上,將執法考核系統與執法監察系統進行整合,經過二次技術開發,最終形成了依托現行稅收綜合征管軟件,對執法行為進行監控、考核和管理的信息處理系統。
執法責任制考核子系統能夠實時、自動提取現行信息系統中儲存的執法活動記錄,通過預先設定的考核指標,進行自動考核和過錯追究。執法監察子系統依據CTAIS提供的稅收執法行為信息設置了38個監控選項點,涵蓋了稅收執法權力運行的全過程。系統對采集到的信息,按照監控選項點的指標、參數、函數設置等進行邏輯運算,發現疑點并對之量化排序,然后監察人員可以立項實施監察。執法監察子系統,實現了對執法行為包括執法考核行為的監督,執法考核子系統發現的“重大執法過錯”行為數據要傳輸給執法監察子系統,監察部門進行監察立項。同時,這兩個子系統又能獨立運行。這種設計思路,既能使執法考核工作自成體系,又保證了監察部門執法監察工作職能的實現和稅務紀檢監察信息管理系統的完整性,符合當前稅收工作及紀檢監察工作實際,也符合行政監督的基本原理。
開展稅收執法管理信息系統試點工作是國家稅務總局根據當前的形勢和稅務機關貫徹《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的要求,充分認識到稅收執法管理信息系統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充分估計到稅收執法管理信息系統推行工作的艱巨性和復雜性而作出的決定。
實施稅收執法管理信息系統總的思路是,推行稅收執法責任制與稅收執法管理信息系統分步進行。一方面要進一步完善稅收執法責任制崗位職責和工作規程范本,對相關制度進行修改完善,在此基礎上,盡快下發全國執行;另一方面積極穩妥地做好稅收執法管理信息系統的試點工作,總結完善系統的設計功能、運行效率及各項參數設置的合理性,為下一步大范圍的推行工作奠定基礎。
國家稅務總局要求稅收執法管理信息系統各試點單位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要按照國家稅務總局的統一部署,結合本地實際,制訂具體的實施方案。二是各單位在稅收執法管理信息系統的試運行中,要對系統進行評價,檢驗其實用性和可操作性,并根據考核結果進行評議和責任追究。在運行中既要做到嚴密考核,切實加強考核評議工作,又要做到嚴格公正,有效發揮責任追究的保障作用。三是各單位要按照國家稅務總局的試點工作總體部署,按期完成試點任務。要及時進行考核調研,總結試點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經驗,對試運行過程中系統存在的問題提出建設性的意見和建議。國家稅務總局將對各地試點情況進行檢查并建立定期通報制度,并將從2005年4月起對試點單位組織驗收。
稅收執法管理系統開始首批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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