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6月1日開始,河南省凡未辦理《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的農用拖拉機和機動三輪車,不分用途一律免征車船使用稅。昨天,記者從省地稅局獲悉,這項新的稅收政策已經省政府同意,這是我省切實減輕農民負擔的又一舉措。
據省地稅局財產行為稅處有關負責人介紹,我省調整農用車稅收政策,主要基于解決農用拖拉機和機動三輪車車船使用稅征免界限不清問題的考慮。因為國家稅務總局規定,拖拉機主要用于農業生產的免稅,而我省則規定,拖拉機專供農林牧業生產使用的免稅,對兼營運輸業務的如何征收由當地稅務部門根據實際情況確定。但在實際征收中,很難界定拖拉機是否專供農林牧業生產或營運,不便于稅務部門掌握和操作。同時,農用機動三輪車是近年來農村出現的新型車輛,考慮到其和拖拉機一樣都是生產工具,因此在稅收政策上兩者應保持一致。
據了解,目前我省有農用車輛46.2萬輛,去年共征收車船使用稅845萬元,僅占全省地稅收入的0.05%,如剔除違規征收的部分,所占比例更小。省地稅部門認為,對未辦理經營許可證的農用車免征車船使用稅,對地稅收入影響很小,而即將實施的新的稅收政策對切實減輕農民負擔有著積極而重要的意義,實現了從源頭上封堵向農民亂收稅的口子。
6月1日起,河南省將調整農用車稅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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