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溧水縣對全縣3438戶個體戶進行了稅收政策調整,有71%的個體戶享受到了因營業稅、增值稅起征點調高而免納或少納稅額的政策優惠。其中有370戶個體達不到起征點不再需要納稅。
根據南京市財政局、國稅局、地稅局近日聯合發布的文件規定,增值稅銷售貨物的起征點調整為月銷售額5000元(原為2000元),銷售應稅勞務的起征點調整為月銷售額3000元(原為800元),按次納稅的起征點調整為每次(日)200元(原為80元);營業稅按期納稅的起征點調整為月營業額5000元(原為800元),個人出租房屋采用按期納稅方式的起征點調整為月營業額1000元,按次納稅的起征點調整為每次(日)營業額100元(原為50元)。
此次稅收政策調整最耐人尋味的是這項政策并未單獨行文而是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下發的有關下崗再就業稅收政策文件中規定的。從中不難看出此次調整明顯是為了減輕下崗再就業者的稅收負擔,降低個體勞動者的整體稅負。據統計,溧水縣本次涉及定額稅款變動個體戶的有1228戶,定額稅款調減4萬余元。892戶純營業稅納稅人因營業稅起征點調高每月免征營業稅12.77萬元,城維稅0.64萬元,教育費附加0.51萬元;有1550戶增值稅納稅人因增值稅起征點調高每月免征城維稅1.02萬元,教育費附加0.81萬元。同時,對一些小規模的行業,如早點和純理發行業及農村集鎮的打字復印、旅館、豆制品、水果等370戶個體定額戶稅負降至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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