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筆者在下鄉調查中發現,當前農村個體稅源管理中存在的四個方面的問題不容忽視:一是農村個體納稅戶大多生產經營規模小,利潤微薄,經營者納稅意識較低,加上費擠稅現象嚴重,直接影響其納稅積極性,致使農村個體納稅人不能依法誠信納稅;二是農村以家族生活方式為主,宗族觀念在農村中仍占據較重要的地位,如采取強制措施容易導致暴力抗稅事件。三是稅收征管成本高,征管力量不足。以我縣寧平稅務所為例,該所只有5名稅務人員,卻擔負著4個鄉鎮的國稅征管任務,征管戰線長達30多公里。除所長沒有具體管片外,其余4個同志每人管轄一個鄉鎮,連雙人上崗制度就很難落實。單人執法不僅不合法,而且遇到暴力抗稅事件時又很難取證,勢必造成稅務人員有苦難言的尷尬局面。四是監管效果不強,目前受理納稅人登記、申報、納稅、購票等事宜的靜態監控,容易出現漏征漏管現象。
針對以上問題,應從以下幾方面采取措施:一是加大稅法宣傳力度,擠費立稅,公平稅負,提高農村依法納稅的意識;二是與有關部門加強聯系,形成多層次、全方位的協稅護稅網絡,走專業管理和社會協助相結合稅源控管之路;三是因地制宜增強基層征管力量,強化基層稽查職能,充分發揮以查促管的稅源控管作用。同時,正確引導個體工商戶進行多元化申報,降低納稅成本。四是增加辦稅透明度,公開辦稅程序、定期公布核定稅額和定額調整情況,接受社會監督,同時,加大執法監督力度,堅決杜絕“人情稅”、“關系稅”,增加納稅人對稅務機關的信任感。
- 發表評論
- 我要糾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