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項新政策的內容還包括:鉑金出口不退稅。鉑金首飾消費稅的征收環節由現行在生產環節和進口環節征收改為在零售環節征收,消費稅稅率由10%調整為5%。
5月1日,海關總署發布文告,自2003年6月1日起,中國對硼酸、新聞紙等20種商品停止執行邊境貿易進口稅收政策。從鄰國進口的下述商品將不再享有增值稅和進口稅額返還50%的優惠政策。
5月12日,財政部、國稅總局聯合發文,受“非典”疫情直接影響比較突出的部分行業在2003年5月1日至9月30日期間實行稅收優惠政策。
對民航的旅客運輸業務和旅游業免征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各地區可實行如下稅收優惠政策:對飲食業、旅店業減征、免征或緩征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對出租汽車司機免征個人所得稅或降低征收定額。對出租汽車公司和城市公共交通運輸公司減征、免征或緩征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
5月13日,中注協印發《中國注冊會計師執業規范指南第5號-審計報告(試行)》,指導和規范注冊會計師出具審計報告。
5月15日,財政部印發了《關于企業與銀行等金融機構之間從事應收債權融資等有關業務會計處理的暫行規定》。
暫行規定明確了應收債權融資業務的會計處理原則。企業將其按照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的銷售合同所產生的應收債權出售給銀行等金融機構,在進行會計核算時,應按照“實質重于形式”的原則,充分考慮交易的經濟實質。
暫行規定還要求,企業如以應收債權為基礎進行各類出售、融資等業務,應將有關業務的具體情況在會計報表附注中進行披露。
5月16日,財政部、國家旅游局聯合發文稱,為幫助旅行社企業度過因“非典”造成的生存危機,國家旅游局和財政部研究決定暫時退還旅行社部分質量保證金。退還的旅行社質量保證金使用期限從2003年6月30日至2004年12月31日。
5月21日,財政部部長金人慶表示,財政部正在會同有關部門一起積極研究加快出口退稅步伐,增加出口退稅指標,完善出口退稅機制,逐步解決出口退稅欠賬問題的政策和方案。
金人慶稱,這項措施“有利于刺激和鼓勵出口,有利于穩定制造業等第二產業,有利于減輕‘非典’對財政經濟的負面影響,有利于促進和擴大就業”。
5月22日中國稅務報報道稱,繼取消第一批行政審批項目后,國務院再次公布取消了406項行政審批項目,其中涉及稅收工作的有15項。
5月26日中國稅務報報道稱,按照國家稅務總局信息化建設的規劃,從今年開始,將用5年的時間初步實現“稅務大集中”。
“稅務大集中”是指數據處理、業務處理和機構設置這三個層面的集中。國家稅務總局近期將建設總局和省級的兩級數據集中的中國稅收管理信息系統。
相關熱詞: 財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