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緩解非典疫情對西藏部分行業的影響,西藏自治區國稅局協同有關部門積極貫徹落實國家相關稅收優惠政策,決定從2003年5月1日至9月30日,對部分受非典影響較大的行業實行稅收減免優惠政策。
據了解,此次階段性優惠包括對民航的旅客運輸業務和旅游業、旅店業免征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對出租汽車司機減征50%的個人所得稅;對飲食業、出租汽車公司和城市公共交通運輸公司減征50%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對出租汽車公司減免的稅收全部用于調低出租汽車司機向公司上交的承包費,從而減輕他們的負擔。對一些受災企業和經營困難的企業,堅持急事急辦、特事特辦,保證企業的正常經營和發展。
西藏自治區國稅局出臺稅收優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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