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從國稅總局獲悉,該局近日發出通知,要求結合2004年減免稅普查開展一次減免稅情況的全面清理,對所有享受減免稅優惠政策的納稅人,其享受減免稅的范圍和程度應進行認真的審核確認。發現不應享受的,堅決取消,該補稅罰款的必須馬上補稅罰款。
通知強調,要堅決執行減免稅申報制度,按照稅收征管法的規定,對征前減免稅實行全面申報,要求享受減免、免稅待遇的納稅人,在減稅、免稅期間無論當期是否有應繳稅金發生,都要對減免稅情況予以申報,以切實掌握減免稅發生和稅源變化情況,對退庫減免,也要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報批。對沒有按期申報或申報不實的,要依據稅收征管法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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