頒布時間:2015-12-16 00:00:00.000 發文單位:中國基金業協會
根據《證券投資基金法》、《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有關規定,中國基金業協會起草了《私募投資基金合同指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合同指引》)。現就《合同指引》內容向行業公開征求意見,請各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將有關意見和建議以電子郵件形式于2016年1月5日前反饋至中國基金業協會私募基金部。
郵件主題請注明“《合同指引》反饋意見-反饋單位”,中國基金業協會歡迎各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實名反饋有關意見和建議,并注明聯系方式,以便于我協會進一步與反饋單位取得溝通聯系。
反饋意見接收郵箱:pfopinion-04@amac.org.cn
特此通知。
附件1:私募投資基金合同指引1號(契約型基金合同指引)(征求意見稿)
附件2:私募投資基金合同指引2號(合伙協議必備條款指引)(征求意見稿)
附件3:私募投資基金合同指引3號(公司章程必備條款指引)(征求意見稿)
中國基金業協會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