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證會[2015]389號
頒布時間:2015-12-04 00:00:00.000 發文單位:深圳證券交易所
為進一步完善我國證券市場的交易機制,維護市場秩序,保護投資者權益,推動證券市場的長期穩定健康發展,經中國證監會批準,本所決定引入指數熔斷機制,修訂《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新增第四章第六節,對相關事項予以明確。
本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2013年11月修訂)》根據本通知及本所2015年1月9日發布的《關于修改〈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第3.1.4條的通知》(深證會[2015]4號)作相應調整,重新發布。
請各會員單位、基金管理人等做好相關業務與技術準備。
特此通知
深圳證券交易所
201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