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六稅兩費”優惠政策有變化
近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于進一步支持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展有關稅費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12號,以下簡稱《公告》),其中,小微企業“六稅兩費”減免政策除了執行期限有變化外,政策規定也有變化。一起來看看吧↓↓↓
1、政策內容
根據《公告》規定:“二、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半征收資源稅(不含水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簡稱“六稅兩費”)
2、變化梳理
變化點 | 原政策文件 | 新出臺文件 |
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0號 | 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12號 | |
執行期限延長三年 | 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
“六稅兩費”(明確不含水資源稅) | 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 資源稅(不含水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
減征幅度規定 | 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以及宏觀調控需要確定,可以在50%的稅額幅度內減征 | 減半征收 |
3、如何享受優惠?操作有變化嗎?
沒有變化。為進一步提升政策享受的便利度、體驗感,電子稅務局已實現對符合條件的納稅人進行系統預填。納稅人確認后自行申報享受減免優惠,申報時,納稅人對系統在申報表中已預填的減免政策適用主體和適用減免政策起止時間進行確認后,系統將自動匹配相應的減免性質代碼,自動計算減免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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