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發項目的組織形式有哪幾種?
近年來,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持續優化完善,呈現出年年加力、步步擴圍、層層遞進的特點,對支持企業投入研發、鼓勵科技創新起到重要作用。為幫助納稅人全方位學習了解相關政策規定,我們制作了“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系列圖解”。一起來了解一下:研發項目的組織形式↓
根據企業研發活動組織方式的不同,企業研發項目一般分為自主研發、委托研發、合作研發與集中研發。
●自主研發是指企業依靠自身資源,獨立進行研發,并對研發成果擁有完全獨立的知識產權。
●委托研發是指企業委托外部機構或個人基于企業研發需求而開展的研發項目,企業以支付報酬的形式獲得受托方的研發成果所有權。如果研發成果所有權僅屬于受托方,委托方不能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
●合作研發是指立項企業通過契約形式與其他企業共同投入資金、技術、人力等資源的研發項目。合作研發共同完成的知識產權,其歸屬由合同約定,如果合同沒有約定的,由合作各方共同所有。
●集中研發是指企業集團根據生產經營和科技開發的實際情況,對技術要求高、投資數額大、單個企業難以獨立承擔的項目進行集中開發。
《技術合同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政字[2000]63號)第六條規定:未申請認定登記和未予登記的技術合同,不得享受國家對有關促進科技成果轉化規定的稅收、信貸和獎勵等方面的優惠政策。因此,委托研發與合作研發項目應簽訂合同,委托、合作研發的合同需經科技行政主管部門登記。其中,根據財稅[2018]64號規定,委托境外進行研發活動由委托方到科技行政主管部門進行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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