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期5年?住房公積金提取限制又變了!
為了加大住房公積金對市民、青年人緩解住房困難的支持力度,近期多省市發布住房公積金提取新政,包括可直接用住房公積金代付房租、放寬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提高住房公積金提取額度等。
今天將各個政策進行了匯總,現在一起來看看具體情況吧!
01上海發布新政,放寬住房公積金提取限制
近日,上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了《關于本市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保障性租賃住房房租的通知》,通知中明確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保障性租賃住房房租的條件、限額、材料、方式和渠道。
通知中這幾個重點需要明確:
一、放寬提取條件
通過中規定,符合以下條件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
(1)租賃已經本市政府主管部門認定并納入統一管理的保障性租賃住房并按規定辦妥租賃備案的職工及配偶;
(2)符合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
(3)在本市無住房公積金貸款、無委托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住房貸款等生效中提取業務條件的。
二、提高提取限額
符合條件的承租職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保障性租賃住房房租的,每戶家庭(含單身家庭)月提取金額不超過當月實際房租支出,最高月提取限額為4500元。
三、優化辦理流程
全程通過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官方線上渠道(住房公積金網)或“隨申辦”提交申請,同時授權委托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查詢、核驗本人及配偶租賃信息等,審核通過后,住房公積金在租賃合同有效期內按月轉入本人銀行賬戶。
職工也可以選擇在先行支付租賃費用后向市公積金中心區管理部申請一次性提取。
除了上海之前,其他省市也在不同程度放開了公積金提取限制。
02其他城市公積金變化
一、超20城支持提取公積金用作購房首付款
近日,廣東省梅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公告稱,明確即日起可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
公告顯示,梅州市繳存職工及其配偶在本市行政區域內購買商品住房,并與房地產企業簽訂購房合同但尚未足額交付首付款的,可提取公積金作首付款。
同時公告明確了提取額度,未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前提下,可一次性提取購房人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保留十元以上)用于支付購房首付款,合計提取金額不得超過購房合同約定的首付款金額。
截止目前,青島、福州、惠州、池州、珠海、潮州、汕尾、沈陽、綿陽、漳州、南平、眉山等超20多個城市提出了可提取住房公積金作為首付款的規定。
梳理各地政策時發現,主要形式是公積金余額用于支付買房的首付款,以減輕資金壓力。
大多數城市可直接提取,個別城市規定略有不同。如:
(1)眉山支持三孩家庭可提取未納入貸款額度計算的住房公積金用于購房首付;
(2)珠海規定可以提取公積金賬戶余額的90%用于支付首付款;
(3)海南省規定可用配偶及直系親屬公積金支付首付款。
二、公積金提取額度提高
除此之外,各地發文明確將提高租房提取公積金的額度,其中:
廣西柳州市《關于提高住房公積金租房提取額度的通知(征求意見稿)》,面向三大租房群體,提升了公積金的租房提取額度。
如為租住商品住房的單身繳存人,租房提取額度從每月800元提高至900元,且每年可提取的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額度上限也有提升。
同時,為租住商品住房的已婚繳存人,夫妻雙方的租房總提取額度,從每月1200元調整至1300元,每年可提取的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總額度上限提高至15600元。
南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最新修訂的《南昌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新《辦法》”),將部分業務申請提取時限由1年調整為2年,同時放寬提取金額,提取金額不可大于實際支付的購房款,且不超過公積金賬戶余額。
四川省成都市發布了《關于住建行業穩定經濟增長的若干措施》,《措施》中明確加大住房公積金租房提取支持:
已備案的市場性租賃住房,房屋在中心城區和城市新區的,繳存人月提取限額由1340元提高到1800元;房屋在郊區新城的,繳存人月提取限額由800元提高到1200元。已備案的政策性租賃住房,按實際租金提取。
未備案的租賃住房,全市范圍內月提取限額由700元提高到1000元。
租房提取既可按月,也可按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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