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工資發放,這5種方式違法!
國家稅務總局宜春市稅務局稽查局近期根據舉報線索,查處一起企業騙取退稅違法案件。檢查人員經過核查確認,涉案企業通過虛構殘疾人員用工人數、虛假發放工資等手段,騙取增值稅退稅款267.9萬元。網校總結了5種違法的工資發放方式,快來了解。
1.通過個人賬戶發工資,違法!
一些用人單位不通過企業公賬發放工資,而是通過公司法定代表人、股東、財務人員的個人賬戶發放工資,以這種方式來規避與員工之間的勞動關系,進而逃避責任。
2.多發工資不交社保,違法!
按照相關法律規定,用人單位不繳納社保或不按規定繳納社保都是違法行為,均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如果單位不給交社保,員工有權要求補繳,也可以隨時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并要求一定的經濟賠償。
3.用人單位任性扣工資,違法!
4.單位不發工資條,違法!
5.大量員工個稅零申報,違法!
有的企業為了避稅,個稅長期零申報。長期零申報個稅且與財務報表數據和社保申報數據不一致,不符合實際情況的納稅行為會引起稅務機關的注意,成為評估核查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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