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領失業保險金需要單位開證明嗎?
申領失業保險金需要單位開證明嗎?領取標準各地都一樣嗎?關于失業保險金的這些疑惑,這篇幫你解答!
領條件及申領標準
1、保繳費1年以上;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
3、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
累計繳費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
累計繳費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
“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包括下列情形:
勞動合同期滿或用人單位主體資格消亡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因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客觀條件發生重大變化等原因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因勞動者違紀、違反規章制度等原因,或雖無過錯但不能勝任工作而解除勞動合同;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因用人單位欠薪欠保等違法行為導致勞動者主動解除勞動合同;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失業保險金的領取標準是如何確定的?是國家統一還是各地不一樣?
按照《失業保險條例》有關規定,失業保險金的標準,按照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水平,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
申領失業保險金會影響就業嗎?
領取失業保險金對以后找工作沒有任何影響。失業保險金是單位和個人履行繳納失業保險金義務后勞動者失業時享受的一項保障生活的基本權利。向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申領失業保險待遇,是行使正當權利。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推進失業保險金“暢通領、安全辦”的通知》(人社廳發〔2020〕24號)規定,失業保險經辦機構不得要求失業人員轉移檔案、不得將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情況記入職工檔案。
失業保險金申領材料
失業人員在失業期間,可憑社會保障卡或身份證件到現場或通過網上申報的方式,向參保地經辦失業保險業務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或者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領失業保險金。
申領失業保險金需要單位開證明嗎?
經辦機構認定失業人員狀態時,應通過內部經辦信息系統比對及信息共享,核實用人單位已停止為失業人員繳納社會保險費即可確認,不得要求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證明、失業登記證明等其他證明材料。
申領渠道
線下申領
參保地經辦失業保險業務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或者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線上申領
失業保險待遇申領全國統一入口si.12333.gov.cn,也可在微信、支付寶搜索“電子社保卡”小程序或者下載掌上12333App申領。
失業保險金的申請審核通過后,由經辦機構直接發放至失業人員社保卡或銀行賬戶,無需本人到現場領取。
異地就業繳納社保的失業人員,可以在最后參保地申領,也可以選擇回戶籍地申領,且待遇發放期間不得中途變更發放地;選擇回戶籍地申領的,須辦理失業保險關系轉移。
失業保險金只能領一次嗎?
領取失業保險金沒有次數限制。失業人員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就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申領失業保險金有時間限制嗎?
關于領取失業保險金有無時間限制的問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推進失業保險金“暢通領、安全辦”的通知》(人社廳發〔2020〕24號)規定:“不得以超過60日申領期限為由拒發失業保險金。”
根據上述規定,失業后申領失業保險金沒有時間限制。只要失業人員和單位共同繳納失業保險費滿1年且屬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可以申領失業保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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