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財(行)發〔2024〕261號
頒布時間:2024-08-06 19:02 發文單位:寧夏回族自治區財政廳
2024年8月1日,自治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2023年自治區本級財政決算。根據《預算法》及其實施條例、財政財務管理有關規定,經審核,現批復你部門2023年度決算。
一、基本收支情況
(一)總收支。2023年度年初結轉和結余? ? ? ?? ?元;本年收入 ? ?? ?? 元;本年支出 ?? ?? ??? ?元;年末結轉和結余? ????? ? 元。(財決01表)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支。2023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年初結轉和結余? ?? ?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本年收入 ??? ? 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本年支出? ??? ? 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年末結轉和結余?? ?? ?元。(財決07表)
(三)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支。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年初結轉和結余? ????? ? 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本年收入 ??? ? ? 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本年支出 ??????????? ? 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年末結轉和結余? ???????? ? 元。(財決09表)
(四)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2023年度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年初結轉和結余? ? ???? 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本年收入? ?????? ?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本年支出? ????? ? 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年末結轉和結余? ?????? ?元。(財決11表)
二、有關工作要求
(一)基本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審批按現行制度管理,以竣工決算批復數據為準;年度基本建設資金收入支出及結轉結余資金不作為基本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審批的依據。
(二)你部門應當自財政廳批復決算之日起十五日內,依據本批復文件向所屬單位批復決算。
(三)請你部門依法依規履行公開主體責任和義務,做好本部門決算公開工作,及時將公開情況反饋財政廳。經部門批復的所屬單位決算,應當在批復后20日內向社會公開,并對有關事項作出說明。
(四)請你部門按照決算審核審計意見,進一步加強財務管理,改進預算編制,規范預算執行和會計核算,提高預算績效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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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回族自治區財政廳
2024年8月5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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