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財公告〔2024〕18號
頒布時間:2024-06-06 15:28:41 發文單位:吉林省財政廳
按照《彩票公益金管理辦法》(財綜〔2021〕18號)要求,現將2023年我省彩票公益金籌集、分配和使用情況公告如下:
一、籌集情況
(一)地方分成。
2023年,全省銷售彩票776046萬元,其中,福利彩票293397萬元,體育彩票482649萬元。根據彩票品種和公益金分成比例規定,我省當年入庫地方分成彩票公益金106051萬元(福彩公益金42240萬元,體彩公益金63811萬元),其中,省級分成60382萬元,市縣分成45669萬元。
(二)其他來源。
其他來源共籌集52928萬元,其中,中央補助41247萬元,清算收回市縣上年分成3145萬元,上年結轉8536萬元。
綜上,全省全年共籌集彩票公益金158979萬元。
二、分配情況
2023年,我省共分配彩票公益金131042萬元,其中,使用中央補助彩票公益金安排支出41247萬元,使用省級分成彩票公益金安排支出51243萬元,下達市縣分成彩票公益金38552萬元。
截至2023年末,全省彩票公益金累計結余27937萬元,結轉下年繼續使用。
三、使用情況
(一)中央補助彩票公益金安排支出41247萬元。其中:省本級支出7040萬元,補助市縣支出34207萬元。
1.用于社會福利支出6108萬元。其中:省本級支出1417萬元,主要用于特殊困難老年人家庭居家和適老化改造等項目;補助市縣支出4691萬元,主要用于以服務生活困難和失能失智老年人為主的城鄉老年人福利機構、城鄉社區養老服務設施、農村特困人員供養服務實施改造、孤兒助學工程、家庭養老床位建設和居家養老上門服務、殯葬設施設備更新和志愿者服務等項目。
2.用于體育事業支出8893萬元。其中:省本級支出5363萬元,主要用于公共體育設施建設和體育器材購置、開展全民健身活動、體育后備人才培養以及北大湖國家雪上訓練基地項目建設等項目;補助市縣支出3530萬元,主要用于開展全民健身活動、體育后備人才培養等項目。
3.用于殘疾人事業支出2644萬元。其中:省本級支出90萬元,主要用于電視手語欄目及融媒體建設、殘疾學生助學和扶持殘疾人特殊藝術人才基地建設等項目;補助市縣支出2554萬元,主要用于0-6歲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及早期干預試點、困難重度殘疾人家庭無障礙改造及殘疾人文化服務等項目。
4.用于鄉村振興支出10090萬元。全部為補助市縣支出,用于欠發達革命老區鄉村振興示范區建設項目。
5.用于教育事業支出312萬元。其中:省本級支出170萬元,主要用于支持省內高校建設國家級創新創業學院、國家級創新創業教育實踐基地項目;補助市縣支出142萬元,主要用于已開展活動的鄉村學校少年宮運轉補助項目。
6.用于其他社會公益事業支出13200萬元。全部為補助市縣支出,用于革命老區縣農田路和小型橋梁建設等項目。
(二)省級分成彩票公益金安排支出51243萬元。其中:省本級支出19732萬元,補助市縣支出31511萬元。
1.用于社會福利支出15815萬元。其中:省本級支出4577萬元,主要用于省假肢康復中心殘疾人綜合康復樓設備購置、省孤兒學校基礎設施改造、失智失能老年人照護專區試點、困難老年人家庭適老化改造及養老服務系統建設等項目;補助市縣支出11238萬元,主要用于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農村養老大院建設、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改革試點和農村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試點等項目。
2.用于體育事業支出15282萬元。其中:省本級支出14035萬元,主要用于用于全民健身體育場地設施建設、資助或組織開展全民健身活動、資助群眾體育組織和隊伍建設、組織開展全民健身科學研究和宣傳、資助體育后備人才培養、改善訓練比賽場地設施條件及備戰國際國內綜合性運動會訓練比賽等項目;補助市縣支出1247萬元,主要用于資助或組織開展全民健身活動、組織開展全民健身科學研究與宣傳、資助體育后備人才培養等項目。
3.用于殘疾人事業支出2838萬元。其中:省本級支出1120萬元,主要用于殘疾人康復訓練、輔助器具適配、殘疾人假肢矯形器適配等項目;補助市縣支出1718萬元,主要用于殘疾兒童康復救助、殘疾人基本康復服務及村級殘疾人服務場所無障礙改造等項目。
4.用于文化事業支出700萬元。全部為補助市縣支出,主要用于縣級未達標圖書館和文化館基礎設施建設項目。
5.用于教育事業支出270萬元。全部為補助市縣支出,主要用于中小學研學實踐教育基地修繕改造、復興少年宮運轉補助項目。
6.用于其他社會公益事業支出16338萬元。全部為補助市縣支出,主要用于農田路和小型橋梁建設等項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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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財政廳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