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社〔2024〕3號
頒布時間:2024年02月09日 發文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退役軍人事務廳(局)、醫療保障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退役軍人事務局、醫療保障局:
為進一步規范優撫對象醫療保障經費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軍人撫恤優待條例》、《殘疾退役軍人醫療保障辦法》(退役軍人部發〔2022〕3號)、《優撫對象醫療保障辦法》(退役軍人部發〔2022〕49號)等法律法規和預算管理相關規定,我們對《優撫對象醫療保障經費管理辦法》進行了修訂。現予印發,請遵照執行。
附件: 優撫對象醫療保障經費管理辦法
財政部 退役軍人事務部 國家醫保局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