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財資函〔2023〕215號
頒布時間:2023-10-19 11:24 發文單位:安徽省財政廳
省醫保局:
你局《關于商請同意安徽省醫療保障監管事務中心(醫療保障信息中心)等2家單位處置一批資產的函》(皖醫保函〔2023〕89號)及相關材料收悉。經研究,函復如下:
一、省醫療保障監管事務中心(醫療保障信息中心)等2家單位資產報廢處置事項,單位已組織專家論證,且經你局黨組會議研究同意。根據省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有關規定,現同意該批資產報廢處置。
1.省醫療保障監管事務中心(醫療保障信息中心)無形資產“安徽省新農合跨省異地就醫結算系統”,賬面原值119.9萬元。
2.安徽省醫藥價格和集中采購中心服務器等一批固定資產共計46件,賬面原值646.425萬元。
二、上述擬報廢處置的資產,其中無形資產由你局自行組織處置;其他資產由省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中心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統一組織實施。
三、請你局督促所屬單位依法依規做好資產處置工作,資產處置收入按照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規定,及時、足額上繳省財政,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并根據現行財務管理規定,及時進行賬務處理,做到賬賬相符、賬實相符、賬卡相符。
安徽省財政廳
2023年10月19日
安徽省省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項目信息公開表(審批信息)
資產處置 項目名稱 | 資產報廢處置 | ||
資產占有單位 | 省醫療保障監管事務中心(醫療保障信息中心)等2家單位 | 資產占有單 位主管部門 | 省醫保局 |
審批部門 | 省財政廳 | 批復文件 名稱 | 安徽省財政廳關于同意省醫保局 所屬單位處置資產的函 |
資產處置 政策依據 | 《安徽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深化省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放管服”改革的通知》(皖財資〔2022〕1366號)、安徽省財政廳關于印發《安徽省省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資〔2009〕392號) | ||
資產主要信息 | 資產名稱:設備等資產 所在地:合肥市 賬面原值:766.325萬元 | ||
備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