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財規〔2021〕5號
頒布時間:2021年8月26日 發文單位:河北省財政廳
河北省財政廳 河北省商務廳關于印發《河北省開發區建設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
各設區市(含定州、辛集市)財政局、商務局,省財政直管縣財政局,雄安新區改革發展局:
為進一步規范和加強我省開發區建設專項資金管理,充分發揮專項資金使用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規范省級產業發展資金安排使用的通知》(冀政辦字〔2018〕103號)等有關文件,結合我省開發區發展實際情況,我們研究修訂了《河北省開發區建設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現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河北省開發區建設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河北省財政廳 河北省商務廳
2021年8月26日
河北省開發區建設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和規范開發區建設專項資金管理,提高專項資金使用效益,充分發揮專項資金促進開發區發展的引導帶動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河北省人民政府關于規范省級產業發展資金安排使用的通知》(冀政辦字〔2018〕103號)等,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開發區建設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專項資金),是指省級預算安排,專項用于支持我省經濟開發區發展的專項資金。
第三條 專項資金的管理和使用遵循“政府引導、公開透明、創新引領、突出重點、注重績效”的原則。
第四條 專項資金由省財政廳、省商務廳根據職責分工管理。
省財政廳負責專項資金的預算管理和資金下達,負責組織實施專項資金預算績效管理。
省商務廳負責專項資金項目管理工作,制定并發布項目指南,指導市、縣做好項目申報、篩選、論證工作,組織項目申報論證評審,提出專項資金安排使用方案報省政府審批,對專項資金實施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
第二章 專項資金支持范圍
第五條 專項資金主要用于支持先進經開區獎勵、能級提升綜合示范和特色產業示范經開區建設、國際合作和省際合作重點產業園建設、省政府或省開發區改革發展領導小組確定支持的其他事項。
第六條 資金可統籌用于以下方面:
(一)經開區新型基礎設施建設。包括5G基站建設、新能源汽車充電樁、大數據中心和工業互聯網等新型基礎設施;為重大項目落地配套的供水、排水、供電、道路、供氣、供熱、通訊、寬帶網絡、有線電視和土地平整等基礎設施建設。
(二)經開區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包括技術開發、試驗、推廣及產品設計、加工、檢測、信息資源、公共服務、公共設施、公共技術支持系統等的就業、創業、創新和投融資等服務平臺,促進實現信息通、市場通、法規通、配套通、物流通、資金通、人才通、技術通、服務通和新經濟平臺等。
(三)經開區重大規劃、招商引資、招才引智和宣傳推介等。
第七條 專項資金主要用于項目建設實施直接相關支出,不得用于征地拆遷及提取人員經費等經常性開支。
第八條 專項資金可采取以獎代補、后補助等方式。
第三章 專項資金申報、審核和撥付
第九條 專項資金采取項目法分配,省商務廳根據不同支持對象,采取不同申報審核流程。
(一)先進經開區。省商務廳根據省委干部考核領導小組印發的開發區考核辦法要求,組織開展全省開發區考核工作,對符合資金獎勵的經開區提出資金分配意見,并按程序報省政府審定。
(二)能級提升綜合示范和特色產業示范經開區試點。省商務廳制定試點申報指南,申報指南需明確支持領域、支持方式、申報主體、申報條件、申報程序、申請材料、辦理流程等。相關市、縣政府按要求報送申報材料,省商務廳組織召開專家評審會,依據評審結果,確定當年兩類示范名單,并按程序報省政府審定。
(三)國際合作和省際合作重點產業園區。省商務廳制定產業園區申報指南,申報指南需明確支持領域、支持方式、申報主體、申報條件、申報程序、申請材料、辦理流程等。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商務部門、雄安新區改發局按照省級發布的產業園區申報指南,組織申報、篩選,在規定時間內報送省商務廳。省商務廳組織開展競爭性評審,動態認定國際合作重點產業園和省際合作重點產業園,并按程序報省政府審定。
(四)省政府或省開發區改革發展領導小組確定支持的其他事項,省商務廳按程序提出具體落實舉措。
第十條 在項目申報、審核、評審管理過程中,申報主體對項目申報合規性、資料完整性、真實性負責。
第十一條 專項資金全部為對下轉移支付。省財政廳根據省政府批準的專項資金安排使用方案和省商務廳報送的資金分配方案,按規定程序下達專項資金。
第四章 預算績效管理和監督
第十二條 專項資金的績效目標是,通過獎勵先進、示范引領和合作園建設,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快開發區改革開放創新的決策部署,發揮經開區對外開放主戰場和轉型升級示范區作用,進一步加大經開區新型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力度,打造招商引資、招才引智載體,聚集高端要素和高新項目,做強做大園區經濟,做精做優特色產業,提高產業集中度和競爭力,優化營商環境,進一步提升能級水平,打造高質量發展平臺,經開區主要經濟指標增幅明顯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第十三條 省商務廳應加強專項資金績效目標管理。在編制預算時,要全面設置專項資金績效目標,績效目標要全面、清晰反映專項資金預期產出和效果的總體情況,包括產出、效果和滿意度指標。
第十四條 省商務廳應建立專項資金預算執行“雙監控”機制,對績效目標實現程度和預算執行進度開展績效運行監控,發現問題及時糾正,確保績效目標如期實現。
第十五條 年度預算執行終了時,省商務廳對照年初設定的績效目標,開展績效自評,對績效目標未完成的應分析原因,提出改進措施,并按規定程序和要求將評價結果報送省財政廳,評價結果作為改進預算管理、優化調整支出安排的重要依據。
第十六條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商務部門、雄安新區改發局應加強對專項資金使用情況的動態管理和監督檢查,對其進行總結分析,形成專題報告,于下一年度3月31日前報省商務廳。
第十七條 對違反財經紀律和本辦法規定,弄虛作假、截留、擠占、挪用、擅自調整、騙取專項資金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等有關規定追究相應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八條 本辦法由省財政廳會同省商務廳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 本辦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河北省開發區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冀財建〔2016〕163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