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財(采)發〔2023〕38號
頒布時間:2023-02-10 發文單位:寧夏財政廳
自治區本級各預算單位,各市、縣(區)財政局:
根據《財政部關于地方2023年政府采購信息統計報表編報工作的通知》(財庫〔2022〕40號)要求,為做好2023年我區政府采購信息統計報表編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統計編報范圍
各級預算單位應將所有政府采購項目納入統計范圍,包括適用《政府采購法》的集中采購目錄以內或者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項目,適用《招標投標法》的政府采購工程項目,因疫情、重大自然災害和其他不可抗力事件等所實施的緊急采購項目,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科研儀器設備采購項目,高等院校和公立醫院等事業單位采用貼息貸款方式開展的采購項目,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以及涉密政府采購項目。
二、統計編報路徑和時限
(一)非涉密政府采購項目。各級預算單位應按照政府采購法律法規要求在“寧夏政府采購管系統”中如實、準確填報政府采購計劃(含網上商城、協議供貨采購計劃)。對集中采購目錄內采用零星采購方式開展的項目,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采購分散采購限額標準以上但未達到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的科研儀器設備項目,通過“綠色通道”采購防疫物資、醫療救治物資項目,緊急采購項目,適用《招標投標法》的政府采購工程項目等應在項目完成后(即簽訂合同或取得發票)5個工作日內,通過“寧夏政府采購管理系統”“限額備案管理”相關模塊自行備案。在“寧夏政府采購管理系統”新增“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填報模塊,由各級財政部門按季度統計本級PPP增量項目和存量情況,錄入項目信息。
(二)涉密政府采購項目。各級預算單位涉密政府采購項目(含秘密、機密采購項目,不含絕密采購項目)應當在脫密處理后,通過“中國政府采購網”“地方政府采購信息統計管理系統”“其他合同錄入”模塊錄入采購品目、采購金額和采購方式等簡要信息。涉密政府采購項目每年報送一次(報送口徑為全年),系統開放時間為當年的12月1日至次年的1月15日。
三、統計報表變化情況
2023年,“地方政府采購信息統計管理系統”政府采購信息統計報表從13張表增加為16張表,主要調整事項為:
(一)調整“財政性資金”統計事項。根據《預算管理一體化規范》,將“表1 政府采購資金情況統計表”的采購預算(財政性資金)統計事項,調整為“財政撥款(一般公共預算、政府采購基金預算)”、“單位資金(非同級財政撥款、其他單位資金)”和“其他資金”。
(二)調整政府采購品目分類事項。根據新修訂的《政府采購品目分類目錄》(財庫〔2022〕31號),調整“表5 政府采購重要品目統計表”中“重要品目”的編碼及名稱。
(三)調整政府采購服務統計事項。一是根據政府購買服務情況,將“表6 服務項目政府采購統計表”中統計事項類別(第一類:政府自身需要的服務,第二類:政府向社會公眾提供的公共服務)修改為“政府購買服務”和“其他服務”。二是增加政府購買服務支出統計,在相應的服務項目中確認購買服務標識,增加服務領域(公共服務和政府履職輔助性服務),錄入承接主體類型信息(企業、社會組織、公益二類事業單位、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事業單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基礎群眾自治群眾、個人),由系統自動生成“表7 政府購買服務支出情況表—服務領域”和“表8 政府購買服務支出情況表—承接主體”。
(四)增加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統計事項。根據新修訂的《政府采購品目分類目錄》(財庫〔2022〕31號)中“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服務品目進行統計,新增“表13 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統計”,將當年財政安排給相關行政事業單位用于直接支付的財政支出責任金額納入統計范圍。
(五)其他調整事項。一是刪除“表2 政府采購主體、組織形式和采購方式統計表”中“協議供貨”“定點采購”統計方式。二是將“表10 政府采購專項統計表—汽車”中的“商務車”修改為“客車”,將“表11 政府采購專項統計表—節能”和“表12 政府采購專項統計表—環保”中的“激光打印機、針式打印機”替換為“A3、A4黑白、彩色打印機”。
請各級財政部門從“中國政府采購網”“地方政府采購信息統計管理系統”下載《地方2023年政府采購信息統計報表編報說明》,準確理解和掌握相關填報口徑和報表變化情況。
四、相關工作要求
(一)報送時間。各級財政部門應于每季度結束后10日內通過“中國政府采購網”“地方政府采購信息統計管理系統”向自治區財政廳報送本級非涉密采購項目季度報表(基礎報表和監管報表),于2024年1月15日前報送本級非涉密和涉密采購項目年度報表(基礎報表和監管報表),于2024年1月20日前以正式文件(蓋章)通過“寧夏政府采購管理系統”“文件管理”報送2023年年報數據和統計分析報告。
(二)報送方式。各級財政部門報送季度報表和年度報表時不再手工錄入,全部通過“寧夏政府采購管理系統”后臺提取對應期限的采購數據,季度提取數據截至時間統一為當季度末最后一天的24點。各級財政部門應及時與后臺對接溝通,加強對提取數據的核實,發現相關異常數據要查找原因,確保數據真實準確完整。
(三)數據運用。各級財政部門應對本級政府采購信息統計數據進行精確分析,認真撰寫年度分析報告,并將分析結果運用到政策制定、監督檢查中。分析報告要結合本地區社會經濟情況,真實反映政府采購執行情況,包括政府采購工作開展、政府采購政策實施、政府購買服務、年度數據和異常變動數據變化情況及原因,以及政府采購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相關工作建議等。
政府采購信息統計編報工作如遇編報口徑等問題,請及時與自治區財政廳政府采購管理處聯系。如遇軟件操作等問題,請及時與財政部信息網絡中心或“寧夏政府采購管理系統”后臺技術人員聯系。
財政廳政府采購管理處:0951-5013296
財政部信息網絡中心:400-810-1996
技術人員:0951-5069346? 0951-5069347
寧夏回族自治區財政廳
2023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