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6號
頒布時間:2016-05-24 00:00:00.000 發文單位:河北省國家稅務局 河北省地方稅務局
為更好地落實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優化納稅服務水平,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事項辦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76號,以下簡稱《辦法》),現將《辦法》中規定應由省稅務機關確定的有關問題公告如下:一、企業所得稅優惠備案實施方式企業可以到稅務機關備案,也可以采取網絡方式備案。
按照《辦法》規定僅需報送《企業所得稅優惠事項備案表》(見《辦法》附件2,以下簡稱《備案表》)的優惠事項,企業可以通過網絡提交《備案表》辦理備案,主管稅務機關收到電子備案信息起2個工作日內告知受理意見,企業應當留存稅務機關簽署受理意見的《備案表》電子信息。
按照《辦法》規定需要報送《備案表》并附送相關紙質資料的優惠事項,企業應當到稅務機關備案。為方便企業到稅務機關辦理備案,企業可選擇先通過網絡傳送《備案表》和附送的相關資料的電子信息,企業到稅務機關辦理備案時,只需要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供相關紙質資料的原件,稅務機關進行形式審核后當場告知受理意見。
二、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的備案河北省內跨地區(包括跨市、跨縣(區))經營的匯總納稅企業的優惠事項,按以下情況辦理:(一)分支機構享受所得減免、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安置殘疾人員、促進就業和購置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專用設備投資抵免稅額優惠,由二級分支機構向其主管稅務機關備案,其他優惠事項由總機構統一備案。
(二)總機構應當匯總所屬二級分支機構已備案優惠事項,填寫《匯總納稅企業分支機構已備案優惠事項清單》(見《辦法》附件3),隨同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一并報送其主管稅務機關?!秴R總納稅企業分支機構已備案優惠事項清單》可通過網絡提交。
三、留存備查資料的要求為減輕辦稅負擔,企業的留存備查資料按《辦法》規定執行,河北省稅務機關不再增加其他留存備查資料。
本公告適用于2015年及以后年度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事項辦理工作。
河北省國家稅務局 河北省地方稅務局
2016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