頒布時間:2017-03-20 00:00:00.000 發(fā)文單位:湖北省地方稅務局
尊敬的納稅人:
為進一步優(yōu)化納稅服務,保障納稅人知情權,方便廣大納稅人自行申報個人所得稅,提高辦稅效率,我局組織開發(fā)的個人網上辦稅平臺(第一期)自2017年3月20日起上線運行。該系統(tǒng)充分運用現(xiàn)代化的稅收管理理念,創(chuàng)新“互聯(lián)網+”思維在納稅服務領域的應用,致力打造面向自然人稅收管理的重要平臺。您可通過“湖北省個人網上辦稅平臺”和“湖北地稅官方微信”申報納稅。
一、系統(tǒng)功能
該平臺適用于自然人個人自行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自然人納稅人能通過該平臺輕松便捷地辦理多項涉稅業(yè)務,納稅體驗度、辦稅便捷度將大幅提升。該系統(tǒng)一期包含個人網上開戶、身份實名認證、納稅信息查詢、年所得12萬元以上自行申報、稅款繳納、個人信息維護等功能。
二、登錄方式
您可以通過“湖北地稅電子稅務局” ()上的“個人網上辦稅平臺”鏈接或“湖北省地方稅務局官方網站”()上電子稅務局鏈接,或直接輸入“湖北省個人網上辦稅應用平臺”網址()登錄個人網上辦稅平臺。您也可以關注“湖北地稅官方微信”(微信端將于3月22日啟用)登錄該平臺。
三、注冊方式
“湖北省個人網上辦稅平臺”支持自然人通過用戶名注冊、支付寶關聯(lián)注冊等實名注冊方式。原“湖北地稅電子稅務局”實名注冊自然人用戶自動變更為“湖北省個人網上辦稅應用平臺”注冊用戶。
四、繳款方式
個人網上辦稅平臺上線后,您須采取先填報相關納稅申報表再繳納稅款的方式。請您首先通過個人網上辦稅平臺填報相關納稅申報表,沒有應納稅款的,整個納稅申報事項完成;有應納稅款的,可選擇銀聯(lián)卡繳稅或自助打印銀行端繳款憑證后到銀行繳稅(僅支持已開通銀行端查詢繳稅的城市)。
五、在注冊用戶進行年所得12萬元以上納稅人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網上申報時,個人網上辦稅應用平臺將依據扣繳義務人代扣代繳已申報信息進行自動預填列,注冊用戶應核對預填列信息,對需要修正的欄目進行更正,確認無誤后再申報。
六、因涉及個人隱私信息、銀行信息的錄入,您需通過湖北地稅官方網站登錄使用本平臺,謹防釣魚網站欺騙。
特此通知。感謝您對湖北地稅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湖北省地方稅務局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