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頒布時間: 發文單位: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2020年度預算績效管理工作考核情況的通報
自治區黨委各部委,自治區各委、辦、廳、局,自治區人大常委會辦公廳,自治區政協辦公廳,自治區高法院,自治區檢察院,各人民團體,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
根據《中共西藏自治區委員會 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實施意見》(藏黨發〔2020〕7號)、《西藏自治區預算績效管理工作考核辦法》(藏財預字〔2017〕142號)要求,自治區財政廳對2020年度各地市和自治區本級部門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進行了考核。現將考核結果為“優”“良”等次的地市和部門通報如下:
一、地市(5個,按考核得分排序)
(一)考核結果為“優”等次地市。
拉薩市。
(二)考核結果為“良”等次地市。
昌都市、林芝市、日喀則市、阿里地區。
二、區本級部門(55個,按考核得分排序)
(一)考核結果為“優”等次部門。
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區黨委辦公廳。
(二)考核結果為“良”等次部門。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水利廳、區政府辦公廳、區審計廳、區司法廳、區科技廳、區人大辦公廳、區發展改革委(能源局)、區農牧科學院、區森林消防總隊、區護路辦、區財政廳、區農業農村廳、區扶貧辦、區政府駐北京辦事處、區民族事務委員會、區黨委深改辦、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區消防救援總隊、區廣電局、區政府駐蘭州辦事處、區自然資源廳、區紀委監委、區黨委政研室、區文物局、區商務廳、區人防辦、區黨委網信辦、區政府國資委、區林業和草原局、區公安廳、區生態環境廳、區政府駐成都辦事處醫院、區專用通信局、區政府駐成都辦事處、區政府駐格爾木辦事處、區經濟和信息化廳、西藏地勘局、區體育局、區政協辦公廳、區黨委組織部、區高級人民法院、區黨委黨校、區旅游發展廳、區黨委宣傳部、區政府駐西安辦事處、區編譯局、區政府駐上海辦事處、團區委、區公安廳公安交通管理局、區氣象局、區教育廳、區文化廳。
自治區人民政府將按照《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意見》(中發〔2018〕34號)、《中共西藏自治區委員會 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實施意見》要求,強化預算績效管理激勵約束,將預算績效考核結果從2020年度開始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目標“財政預算績效管理”考核指標,并同各地市、部門下年度轉移支付分配和預算安排掛鉤。
各地市、區本級各部門要堅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自治區黨委、政府的決策部署,進一步落實好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工作要求,按照我區預算績效管理工作的目標任務,深化預算績效管理改革,努力推動預算績效管理提質增效。受到表揚的地市和部門要再接再厲,發揮好示范引領作用;未受到表揚的地市和部門要認真總結,采取針對性措施切實加強和改進預算績效管理工作。
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