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公告2021年第7號
頒布時間:2021-12-31 發文單位: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
為進一步深入開展“便民辦稅春風行動”,方便納稅人辦稅,減輕辦稅負擔,優化納稅服務,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調整了《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辦稅事項“全市通辦”清單》(以下簡稱《清單》,見附件),現予以發布。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將根據政策變化適時調整《清單》內容,并及時在官方網站公布。
本公告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關于發布<辦稅事項“全市通辦”清單>的公告》(2020年第1號)同時作廢。
特此公告。
附件: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辦稅事項“全市通辦”清單
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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