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頒布時間: 發文單位:省財政廳關于推進部門所屬單位預決算公開工作的通知
各省直預算單位,各市(州)、直管市、林區、縣(市、區)財政局:
為推進部門所屬單位預決算公開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實施條例》《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見》(國發〔2021〕5號)《財政部關于推進部門所屬單位預算公開工作的指導意見》(財預〔2021〕29號)要求,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部門所屬單位預決算公開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實施條例》第六條規定,“各部門所屬單位的預算、決算及報表,應當在部門批復后20日內由單位向社會公開”。《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見》明確提出,“擴大部門預決算公開范圍,各部門所屬預算單位預算、決算及相關報表應當依法依規向社會公開”。推進部門所屬單位預決算公開,是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提高預算透明度的重要舉措,有助于更好地保障公民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強化社會監督,推動法治政府建設和政府職能轉變,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各級財政部門和各部門、各單位要高度重視,牢固樹立預決算公開觀念,提高對推進部門所屬單位預決算公開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以不公開為例外,明確和落實工作責任,切實履職盡責,做好相關工作。
二、切實做好部門所屬單位預決算公開工作
(一)公開主體和范圍。部門所屬單位預決算公開的主體為負責編制本單位預算、決算的預算單位,公開的范圍主要是經部門批復的單位預決算,涉及國家秘密的除外。中央和省級垂直管理部門所屬單位的預決算按照中央和省級預算管理要求公開,不作為市縣的部門公開預決算。
(二)公開內容。部門所屬單位預決算公開的內容為部門批復的單位預算、決算及報表,涉及國家秘密的除外。具體可參照部門預決算公開內容和報表格式,并與部門預決算公開的內容做好銜接。
單位預算、決算應當公開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單位預算、決算支出按其功能分類應當公開到“項”級科目,按其經濟性質分類,基本支出應該公開到“款”級科目。
單位在公開預決算時,要對本單位職責及機構設置情況、預決算收支增減變化、機關運行經費安排、包括“三公”經費在內的各項公開數據增減變化情況、政府采購安排情況、國有資產占用情況、重點項目預算的績效目標等預算績效情況說明,并對專業性較強的名詞進行解釋。
(三)公開時間。部門所屬單位預決算公開的時間為部門批復后20日內。鼓勵適當提前公開時間,同一部門所屬同一級次的單位可以在同一天集中公開。
(四)公開方式。部門所屬單位預決算應當在本單位門戶網站公開,并保持長期公開狀態,其中當年預決算公開在網站醒目位置;沒有門戶網站的單位,應當在本級政府或部門門戶網站等平臺的相關專欄集中公開。
三、有關工作要求
(一)積極推進公開工作。各級財政部門和各部門、各單位要認真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實施條例》有關規定和《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見》《財政部關于推進部門所屬單位預算公開工作的指導意見》有關要求,積極推進部門所屬單位做好預決算公開各項工作。各級各部門所屬單位2021年度預算、2020年度決算公開率不得低于70%,2022年度做到各級各部門所屬單位預決算公開全覆蓋。
(二)強化完善保障措施。各級財政部門要加強對部門所屬單位預決算公開工作的指導,促進公開工作全面協調推進。各級部門要制定推進本部門下屬單位預決算公開工作的實施方案和工作規范,明確工作要求,精心組織,迅速推進,確保公開工作任務按時完成。部門所屬單位要認真落實主體責任,結合本部門實際,制定本單位預決算公開具體工作方案,加強與部門和上級單位的溝通,做好單位預決算公開工作,依法依規做好涉密事項管理,制定輿情應對實施方案,主動跟蹤、回應社會關切。
(三)建立健全監督檢查制度。按照方向明確、過程可控、結果可查、便于監督原則,完善預決算公開情況統計工作機制,逐步將部門所屬單位預決算公開情況納入地方預決算公開統計工作范圍。完善預決算公開考核機制,將部門所屬單位預決算公開情況納入年度全省預決算公開監督檢查重要內容。
湖北省財政廳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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