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vle
頒布時間: 發文單位:各市、州、直管市、林區財政局,各有關單位:
各市、州、直管市、林區財政局,各有關單位:
為提升大中型企事業單位總會計師的能力素質,進一步提高我省大中型企事業單位現代化經營管理水平和國際競爭力,按照財政部《關于實施大中型企事業單位總會計師素質提升工程的通知》(財會〔2013〕5號)和2021年培訓計劃要求,現將我省2021年大中型企事業單位總會計師培訓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訓對象
培訓對象包括湖北省內的大中型企事業單位、上市公司的總會計師及其后備人員,有關單位財務部門負責人和骨干人才。
二、培訓內容
培訓以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為核心,著重講授現代企事業單位管理的新政策、新知識和會計改革與發展的新成果。主要包括:當前宏觀經濟政策、會計相關法律法規、會計準則制度、會計職業道德、財務規則制度、公司治理與內部控制、會計信息化建設、現代金融保險知識、領導力培養等,具體課程由相關國家會計學院安排。
三、培訓時間、批次與地點
2021年計劃培訓375人。其中,脫產培訓時間為2周的150人,脫產培訓時間為1周的225人。
培訓地點為上海、廈門國家會計學院(以下簡稱國家會計學院),具體培訓時間、批次等詳見附件1。
四、培訓組織
培訓由省財政廳集中組織,各市州財政部門和有關行業部門協助實施。
五、培訓名額及申報方式
(一)培訓名額。詳見附件1。
(二)申報方式。本次培訓由會計人員所在單位進行申報。
申報時,應按要求填寫《湖北省2021年度大中型企事業單位總會計師培訓對象申報表》(以下簡稱《申報表》,詳見附件2)并加蓋公章。具體程序為:
1.省屬國有大中型企業、中央在漢單位、省直其它企業、省直事業單位,其申報材料由省財政廳受理,申報材料的受理截止時間為2021年6月30日;
2.除上述單位以外,全省其它企事業單位,包括中央在鄂單位按照屬地原則向所在市、州財政部門申報,由所在市、州財政部門審核匯總后于6月30日前報送省財政廳(含電子版)。《湖北省大中型企事業單位總會計師培訓對象匯總表》(以下簡稱《匯總表》,僅需市、州財政部門填報)見附件3。
(三)《匯總表》、《申報表》表格電子版請從省財政廳公眾網下載。
六、培訓經費
(一)培訓費。學員培訓費由財政部專項解決。
(二)食宿費。住宿費由學員所在單位負擔;伙食費由學員自理,所在單位可按標準給予補貼。學員食宿費由國家會計學院按規定向學員收取。
(三)交通費。由學員所在單位按規定報銷。
七、結業與證書
國家會計學院與省財政廳共同負責培訓情況的考核、評定工作,并建立學員培訓檔案。
學員學習期滿、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者予以結業。學員結業時,由財政部會計司、國家會計學院頒發“大中型企事業單位總會計師素質提升工程培訓證書”,如實記載學員學習課程及成績。
參訓會計人員完成培訓,并取得“大中型企事業單位總會計師素質提升工程培訓證書”的,視同完成培訓當年會計人員繼續教育。
八、聯系方式
武漢市武昌區中北路8號506室省財政廳會計處
黃艷02767818762 kjc1114@163. com
附件:1.省2021年大中型企事業單位總會計師培訓計劃
2.省大中型企事業單位總會計師培訓申報表.xls
3.省大中型企事業單位總會計師培訓匯總表
(僅需市、州財政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填報)
湖北省財政廳辦公室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