頒布時間:2020-04-22 00:00:00.000 發文單位:湖南省財政廳
各市州、縣市區財政局,省直各單位:
為全面掌握2019年我省各級各類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建立與實施情況,深入推進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建設體系建設,根據《財政部關于全面推進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建設的指導意見》(財會[2015]24號)、《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管理制度(試行)》(財會[2017]1號,以下簡稱《管理制度》)和《財政部關于開展2019年度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編報工作的通知》(財會函[2019]16號)的有關要求,決定開展2019年度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編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強化組織領導。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要提高對內部控制報告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加強組織協調,健全工作機制,制定工作方案,明確時間節點,層層落實責任,做好內部控制報告的編制、審核、匯總、報送、分析、使用等工作。統籌協調內部控制報告工作和部門決算、政府采購、國有資產報告等工作的統籌協調,確保同口徑數據的一致性。
(二)及時準確編報,加大審核力度。各單位應當根據本單位內部控制建立與實施的實際情況,按照本通知要求及時準確編制和報送《2019年度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見附件1)。各單位負責人應當對本單位內部控制報告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
各地區、各部門應當在對所屬單位報送的內部控制報告進行審核和匯總的基礎上,編制《2019年度地區(部門)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見附件2)。各地區、各部門要加大對所屬單位內部控制報告的審核力度,不斷提高內部控制報告質量。
(三)開展分析應用,加強監督指導。各地區、各部門應當堅持需求導向和問題導向,探索應用大數據技術,挖掘內部控制報告價值,積極開展內部控制報告專題分析和評價結果應用工作。各級財政部門、各主管單位應當加強對本地區(部門)內部控制編報工作的監督指導,對未及時開展內部控制報告編報工作的單位,要督促其及時開展內部控制報告編報工作;對編報工作推進不力、進度遲緩的單位,應督促其提高編報工作效率;對編報內部控制報告弄虛作假的單位,應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根據《湖南省財政廳 湖南省審計廳關于貫徹落實<財政部關于全面推進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建設的指導意見>的通知》安排,省財政廳將向省審計廳通報全省各級各部門內控建設和內控報告編制的整體情況,對未按照時間節點上報的單位將在全省進行通報。
二、報送相關要求
(一)報送范圍。根據《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內部控制報告編報工作按照“統一部署、分級負責、逐級匯總、單向報送”的方式,各地區分級組織實施并自下而上逐級匯總。
1、除軍隊、涉密部門以外的各級行政事業單位務必按要求、按時間向同級財政部門報送內部控制報告,涉及組織機構改革的部門、單位,編報內部控制報告口徑原則上與2019年度部門決算編報主體口徑保持一致。
2、省以下法院、檢察院2019年度內部控制報告按屬地原則報當地財政部門。
3、已實施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無需填報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
(二)編報方式。根據財政部的統一部署,我省為網絡編報省份。各級、各單位、各部門于2020年5月8日后,通過IE等主流瀏覽器登錄“財政部統一報表系統”()湖南頻道(https://220.169.44.30:9797/),開展2019年度內部控制報告編報工作。內部控制報告表格、填報操作手冊及視頻講解資料均可登錄“湖南財政網”和“湖南會計信息網”下載,紙質版不再印發。
(三)報送內容及時間要求。
1、市州財政部門應當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對下級財政部門上報的地區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及同級部門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的審核和匯總工作,將本地區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郵寄至省財政廳(會計處)。每個市州至少報送2個典型案例,典型案例內容應包括案例單位名稱,案例單位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和做法。
2、省直各單位應當于2020年8月20日前完成本部門所屬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的審核和匯總工作,將本部門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郵寄至省財政廳(會計處)。有二級預算單位的省直單位至少報送1個典型案例,典型案例報送要求同上。
三、其他事項
(一)各市州財政部門和省直各單位應當報送本地區(部門)紙質版匯總內部控制報告,報告應當由地區(部門)負責人簽章,并加蓋匯總單位公章。
(二)電子版內部控制報告由報表系統自行匯總生成,各級、各部門可對匯總數據進行分析。
(三)其他各級部門或單位應當按照同級財政部門或上級主管部門規定的形式、時間要求報送內部控制報告。
聯系人:省財政廳(會計處) 高彩霞、方芳
地址:長沙市天心區城南西路1號
聯系電話:0731-85165160
 
 
湖南省財政廳
2020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