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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讓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已計入無形資產,需要攤銷嗎?



以出讓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已計入無形資產,是需要進行攤銷的。
理由如下:無形資產通常在其預計可使用年限內進行系統合理的攤銷。土地使用權作為一種無形資產,其使用壽命通常是有限的(例如工業用地一般 50 年等)。通過攤銷,可以將土地使用權的成本在其使用期限內合理地分配到各個會計期間,從而準確反映企業在不同期間因使用該土地而產生的費用。
在進行攤銷時,一般采用直線法,將土地使用權的成本除以預計使用年限,計算出每期的攤銷額。這樣處理有助于企業更準確地反映資產的價值消耗和經營成本,符合會計的配比原則和權責發生制原則
2024 10/18 13: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