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租賃合同還未到期,承租方提出解除協議,合同提前終止。出租方收到的違約款,涉及增值稅嗎?以及房產稅。另此筆違約金是開發票還是收據?具體的稅法條款[抱拳]



你好!
根據發票管理辦法第三條規定,發票是指在
購銷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開具收取的收款憑證。所以說,如果收取的違約金發生在銷售商品或提供勞務之前,雙方的交易并沒有達成,收取的違約金就不應該開具發票,更不需要繳納增值稅。僅需要出具收據即可,與生產基因相關的違約金收據可與合同付款憑據在一起,作為費用在稅前列支。
再來看一下另外一種情況,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六條第一款規定,銷售額為納稅人發生應稅銷售行為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同時根據第二十二條規定,價外費用包括向購買方收取的違約金和賠償金以及各種性質的價外收費。如果收取的違約金發生在銷售商品或提供勞務之后的,就屬于價外費用,是銷售額的組成部分。公司收取客戶的違約金就屬于增值稅的銷售額,需要繳納增值稅,應該給客戶開具增值發票。
以上意見僅供參考。
2024 04/10 19:00

敏min_JK 

2024 04/11 14:27
老師,那我們收到承租方違約金,對方要發票,開什么類目。涉及從租房產稅嗎?

張曉慶老師 

2024 04/11 15:10
你好,個人建議開票稅目:租賃服務-違約金? ? ? 是否涉及房產稅建議咨詢下當地稅局或者123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