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醫院會計憑證附件不全,違反什么規定?



你好!主要是單據不符合要求,沒辦法證明真實性
2024 02/29 14:48

顏顏言 

2024 02/29 14:48
是違反會計法嗎?

宋生老師 

2024 02/29 14:50
你好!是的,根據《會計法》第十四條規定,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必須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對原始憑證進行審核,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有權不予接納,并向有關單位負責人報告。
違反《會計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對單位并處三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屬于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關單位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一)不依法設置會計賬簿的;
(二)私設會計賬簿的;
(三)未按照規定填制、取得原始憑證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憑證不符合規定的;
(四)以未經審核的會計憑證為依據登記會計賬簿或者登記會計賬簿不符合規定的;
(五)隨意變更會計處理方法的;
(六)向不同的會計資料使用者提供的財務會計報告編制依據不一致的;
(七)未按照規定使用會計記錄文字或者記賬本位幣的;

顏顏言 

2024 02/29 14:53
好的,謝謝

宋生老師 

2024 02/29 14:57
你好!不用客氣的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