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甲銀行(上市)是DEF會計師事務所常年審計客戶,事務所委派A注冊會計師擔任甲銀行2022年度財務報表審計項目合伙人。該業務在2023年3月15日完成,簽署審計報告。DEF會計師量務所和XYZ公司處于同一網絡。審計項目組在審計中遇到下列事項: (1)審計項目組成員B注冊會計師的父親在甲銀行持有重大經濟利益。 (2)審計項目組成員C注冊會計師擁有L公司大量股份,并且C知悉甲銀行董事李某是L公司重要股東之一。 (3)審計項目組成員D注冊會計師的哥哥是乙銀行的股東,持乙銀行25%股份,乙銀行是甲銀行的全資子公司。 (4)A注冊會計師因個人購房,從甲銀行按正常商業程序、條款和條件貸款100萬元。 (5)審計項目組成員E注冊會計師的妻子曾擔任甲銀行財務總監,2019年10月份辭職。 要求:指出以上事項是否可能存在違反中國注冊會計師職業道德守則有關獨立性規定的情況,并簡要說明理由,如有可采取



您好,1違反,注冊會計師B的主要近親屬在甲擁有直接經濟利益,因此存在自身利益對獨立性應生不利影響。
2023 11/21 22:27

薇老師 

2023 11/21 22:32
2違反審計項目組成員C與審計客戶的利益相關者同時在同一實體中擁有經濟利益,可能用自身利益、密切關系、外在壓力產生不利影響。
將擁有該經濟利益的審計項目組成員調離項目組,或者在項目組之外的其他注冊會計師復核該項目組成員的執行的工作。
3.審計項目組成員D的其他近親屬組在審計客戶中擁有直接或間接的經濟利益,將產生自身利益的不利影響。
項目組成員D以外的注冊會是復核該成員的工作。或者該將該成員調離項目組。
4.不違反。

薇老師 

2023 11/21 22:33
5.不違反,2019年10月份辭職,不在2020審計報表期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