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A公司與B公司簽訂合同銷售電力產品,C公司是B公司的合作單位,與B公司共同線路,無法區分用電量,A公司與C公司沒有簽訂售電合同,但是想取得A公司的發票,若B公司與C公司簽訂協議,A公司可以開具電力產品發票給C公司嗎?A公司與C公司實際是有售電關系的,只是沒有簽訂合同,開具的發票總金額不變,B和C都是需要專票的



根據您提供的情況,A公司與C公司之間并沒有簽訂售電合同,因此從合同角度來看,A公司并沒有向C公司銷售電力產品的義務。此外,由于B公司與C公司共同線路,無法區分用電量,因此A公司也無法確定向C公司銷售的電力產品數量和金額。
在這種情況下,如果B公司與C公司簽訂了協議,并且同意A公司向C公司開具電力產品發票,那么A公司可以考慮在協議中規定發票的金額和數量,并按照協議的約定向C公司開具發票。但是,需要注意的是,這需要B公司和C公司的同意和協調,并確保所有方面都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稅務規定。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A公司向C公司開具的發票金額和數量與實際銷售情況不符,可能會引起稅務問題和法律風險。因此,建議A公司在任何情況下都要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稅務規定,確保開具的發票真實、準確、完整地反映銷售情況,并避免任何不合法的行為。根據您提供的情況,A公司與C公司之間沒有簽訂售電合同,因此從合同角度來看,A公司似乎沒有義務向C公司開具電力產品發票。
然而,如果B公司與C公司簽訂了協議,并且A公司與B公司之間有合同關系,那么A公司可以考慮向C公司開具電力產品發票。在這種情況下,A公司需要與B公司和C公司協商,并確保開具發票的金額和數量與實際用電量和售電情況相符,并且符合稅收法規的要求。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A公司向C公司開具了發票,但發票金額與實際用電量和售電情況不符,或者存在其他違規行為,可能會受到稅務部門的處罰。
2023 09/28 10: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