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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發人員的培訓費可以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嗎?



根據《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扣除管理辦法(試行)》(國稅發〔2008〕116號)的規定,企業從事規定的研發項目的下列費用支出,可允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照規定實行加計扣除:
(1)新產品設計費、新工藝規程制定費以及與研發活動直接相關的技術圖書資料費、資料翻譯費。
(2)從事研發活動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動力費用。
(3)在職直接從事研發活動人員的工資、薪金、獎金、津貼、補貼。
(4)專門用于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的折舊費或租賃費。
(5)專門用于研發活動的軟件、專利權、非專利技術等無形資產的攤銷費用。
(6)專門用于中間試驗和產品試制的模具、工藝裝備開發及制造費。
(7)勘探開發技術的現場試驗費。
(8)研發成果的論證、評審、驗收費用。
上述規定之外的任何費用都不得享受加計扣除,因此研發人員的培訓費也不得加計扣除。
2023 08/31 11: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