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問題:1.企業所得稅,限額扣除公益性捐贈支出,全額扣除公益性捐贈支出,在概念和發票開具上有什么區別? 2.兩者可以稅前扣除的條件分別有哪些?在稅前扣除比例,是否可以結轉扣除等方面有什么區別? 3. “限額”扣除公益性捐贈支出,需要捐贈給縣級以上機關或部門聯合發布的可以稅前扣除的被捐贈名單里面的公益性組織,那么,“全額”扣除公益性捐贈支出稅前扣除,是否也必須要捐贈給縣級以上機關或者部門聯合發布的可以稅前扣除的被捐贈名單里面的公益性組織,才可以稅前扣除? 4.怎么判斷一項捐贈支出,屬于限額扣除捐贈支出還是全額扣除公益性捐贈支出? 5.扶貧捐贈屬于限額扣除公益性捐贈還是全額扣除公益性捐贈? 6.全額扣除公益性捐贈支出,具體包括哪些項目? 7.捐贈給慈善會,是屬于限額扣除公益性捐贈支出還是全額扣除公益性捐贈支出?扶貧捐贈滿足哪些條件才可以稅前扣除?



6:
一、全額扣除的公益支出包括: (1)企業捐贈給國家財政部門的政府性基金; (2)企業捐贈給國家級非營利性組織的政府性基金; (3)企業捐贈撥出用于慈善事業的資金; (4)企業捐贈撥出用于救治貧困病患的資金; (5)企業捐贈撥出用于社會公益事業的資金; (6)企業及其工會向國家和社會發起的社會公益活動; (7)企業從事的其他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公益活動,并從事的宣傳推廣這些活動所投入的費用。
2023 05/24 21:48

思頓喬老師 

2023 05/24 21:49
4:
個人進行的符合條件的公益性捐贈可以限額扣除,特殊情況下,個人進行的符合條件的公益性捐贈可以全額扣除

思頓喬老師 

2023 05/24 21:50
5:
考慮到扶貧捐贈的公益性捐贈性質,為與企業所得稅法有關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的規定相銜接,《公告》明確,企業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或者縣級(含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組成部門和直屬機構,用于目標脫貧地區的扶貧捐贈支出,準予據實扣除。

思頓喬老師 

2023 05/24 21:51
7:
按照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個人將其所得對教育、扶貧、濟困等公益慈善事業進行捐贈,捐贈額未超過納稅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30%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國務院規定對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實行全額稅前扣除的,從其規定。
換言之,一般情況下個人進行的符合條件的公益性捐贈可以限額扣除;特殊情況下,個人進行的符合條件的公益性捐贈可以全額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