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題目:某市煙草集團公司屬于一般納稅人,5月購進已稅煙絲400萬元(不含增值稅),委托M企業加工甲類卷煙400箱,M企業按每箱0.2萬元收取加工費(不含稅),當月M企業按正常進度投料加工生產卷煙200箱交由集團公司收回。M企業當月應代收代繳的消費稅=(400/400*200+0.2*200+200*150/10000)/(1-56%)+200*150/10000=312.27.問題:為啥不扣除200箱卷煙對應的已稅煙絲的消費稅呢



委托加工環節代收代繳的消費稅不能抵扣已納消費稅,沒有這個規定。
2022 12/03 20:06

m3993_71018 

2022 12/03 20:43
那“以外購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稅煙絲為原料生產的卷煙,可以按照生產領用量抵扣外購煙絲已納的消費稅”這個規定不適用上面的情況嗎?幫忙再解釋下。

稅法老師 

2022 12/03 20:48
在委托加工環節代收代繳消費稅時不適用您說的這個政策。
委托加工計稅規則
受托方代收代繳消費稅的依據為受托方同類價,沒有同類價的按照組價計稅。

m3993_71018 

2022 12/03 20:53
幫忙確認下截圖中的問題

稅法老師 

2022 12/03 21:03
現在委托加工收回的是卷煙,一般不涉及再連續生產加工了。
如果委托加工收回的煙絲,將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稅煙絲為原料生產卷煙,那么是可以扣除已繳納的在委托加工環節繳納的消費稅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