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第二題,第(6)問,計算財務杠桿系數不應該用基期數據嗎,怎么答案是混在一起的



第6問計算的是籌資之后的財務杠桿系數,相當于進入一個新的狀態,這時候有一個新的基期。
您的誤解可能在于,把2015年的數據當做基期,而把籌資后的數據當做變化后的數據,其實不是這樣的,計算杠桿系數必須是建立在同樣的條件下,然后假設其中一個變量變化而引起另一個變量變化,而不是改變條件,比如本題的籌資之后。
2022 11/01 12:59

ICC2023 

2022 11/01 13:04
嗯嗯,明白了,老師

財管老師 

2022 11/01 13:09
不客氣,祝您學習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