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請問一下 進項加計抵減10%的政策,2020-2021年的時候做了計提分錄:借 應交稅費-應交增(加計抵減) 貸 營業外收入 因為我們也沒有實際抵減,就是沒有用上這部分抵減額,然后2021年12月就把這兩年的進項確認的營業外收入都沖掉,做的分錄是借 應交稅費-應交增(加計抵減)負數 貸 營業外收入 負數 現在填報2021年年報利潤表營業外收入是負數(-5000多),填報不了,因為這5千多是2020年計提的部分,請問現在應該怎么處理呢?



你可以把賬面這個營業外收入負數改為營業外支出,然后按調整后的數據再進行匯算清繳
2022 05/16 12:01

84785022 

2022 05/16 13:56
怎么改,是把負數填到營業外支出嗎?

辜老師 

2022 05/16 15:18
是的,你的理解是對的

84785022 

2022 05/16 15:40
那賬務要調嗎

辜老師 

2022 05/16 15:53
賬務可以不用調整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