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對簽訂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分攤協議的關聯企業,其中一方發生的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稅前 扣除限額比例內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可以在本企業扣除,也可以將其中的部分或全部按照分攤協議 歸集至另一方扣除。另一方在計算本企業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限額時,可將按照 上述辦法歸集至本企業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不計算在內(2022新增)。最后一句什么意思啊



你好,這個意思是說關聯企業一方把全部或者部分都拿去一方扣除了,那另外一方就不能再次計算扣除了
2022 03/08 12:37

84784949 

2022 03/08 12:45
可將按照上述辦法歸集至本企業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不計算在內(2022新增)。那這句話是?

小小霞老師 

2022 03/08 19:10
如,一般企業應先按不超過銷售(營業)收入的15%,化妝品制造與銷售等前述三類企業按不超過銷售(營業)收入的30%,計算出本年可扣除限額,再選擇是部分還是全部歸集至關聯企業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