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第三人主張權利,承租人應當及時通知出租人。承租人負擔的及時通知義務是不真正義務,這里不是附隨義務嗎?為啥是不真正義務?



親愛的學員,您好!很高興能為您提供幫助,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不真正義務是指義務人違反該義務時,并不會產生強制執行的責任,而只是會導致其自身權利的減損或喪失。承租人的及時通知義務屬于此類,因為如果承租人沒有履行這一義務,雖然不能被強制要求去履行,但可能會因此失去某些法律上的保護或者權益。這與附隨義務不同,附隨義務是基于誠實信用原則產生的對相對方的告知、照顧等義務,違反時可以要求承擔相應的責任。
祝您學習愉快!
不真正義務是指義務人違反該義務時,并不會產生強制執行的責任,而只是會導致其自身權利的減損或喪失。承租人的及時通知義務屬于此類,因為如果承租人沒有履行這一義務,雖然不能被強制要求去履行,但可能會因此失去某些法律上的保護或者權益。這與附隨義務不同,附隨義務是基于誠實信用原則產生的對相對方的告知、照顧等義務,違反時可以要求承擔相應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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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6 11: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