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學員,您好!很高興能為您提供幫助,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解析沒有錯是正確的。這里不得扣除的利息支出=120-2*300*6%=54萬元。
公式推導:不得扣除利息支出=年度實際支付的全部關聯方利息×(1-標準比例/關聯債資比例) =借款本金×年利率×借款月份/12×(1-標準比例/年度各月平均關聯債權投資之和/年度各月平均權益投資之和)可以扣除的借款利息支出=借款本金×年利率×借款月份/12-借款本金×年利率×借款月份/12×(1-標準比例/年度各月平均關聯債權投資之和/年度各月平均權益投資之和)=借款本金×年利率×借款月份/12×標準比例/年度各月平均關聯債權投資之和/年度各月平均權益投資之和=借款本金×年利率×借款月份/12×標準比例×年度各月平均權益投資之和/年度各月平均關聯債權投資之和=借款本金×年利率×借款月份/12×標準比例×年度各月平均權益投資之和/(借款本金×借款月份)=標準比例×年度各月平均權益投資之和×年利率/12=2×300×12×6%÷12=2×300×6%=36綜上分析,在借款不是1整年的情形下,可以扣除利息只與權益金額、標準債資比、實際年利率相關,與實際使用月份無關。在這種情形下,利息的計算不考慮月份,直接乘以利率即可。不得稅前扣除的關聯方利息=120-2×300×6%=90-36=54萬元。祝您學習愉快!